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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易辞也。”然则归有二义,不皆善矣。突篡兄之位,制命权臣,则归无善。○易,以豉反,下文及注同。篡,初患反。

    [疏]注“传例”至“无善”。○释曰:成十六年“曹伯归自京师”,传云:“归为善。”注云:“谓直言归而不言其国,即曹伯归自京师,不言于曹是。”“自来归次之”,注云:“若蔡季自陈归于蔡,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是。”据彼传文,则归为善。今传曰“归,易辞”,故解之。言归有二意,善者谓之归,易者亦谓之归也。是称归有二,突恶而称归,是恶辞,非善也。

    祭仲易其事,权在祭仲也。死君难,臣道也。今立恶而黜正,恶祭仲也。易辞,言废立在己。○难,乃旦反。恶祭,乌路反。

    郑忽出奔卫。忽,郑昭公。郑忽者,世子忽也。其名,失国也。其名,谓去世子而但称忽。○去,起吕反。

    [疏]注“其名”至“称忽”。○释曰:郑忽先君巳葬而怪不称世子者,《穀梁》之意,先君虽葬,而嗣子未逾年,亦宜称子,即僖二十五年秋“葬卫”文公。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是也。虽则逾年,先君未葬,亦不得成君,故下十二年“丙戌,卫侯晋卒”,十三年卫惠公称侯,而注云“卫宣未葬,而嗣子称侯以出,其失礼明矣”是也。计郑忽父虽葬讫,仍未逾年,於例宜合称子,但范以忽十五年归国,称世子复归,故於此决其去世子而但称忽也。称谓与常例违者,此年书名,表其失国,十五年称世子,明其反正,故与常例不同。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蔡叔,蔡大夫名,未命,故不氏。折,某地。○折,之设反,又时设反。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

    [疏]“柔者”至“者也”。○释曰:重发传者,隐不成为君,不爵大夫,故侠卒不氏。今桓成为君,而有不命大夫,嫌有罪则故明之。

    公会宋公于夫钟。夫钟,郕地。○夫音扶,麋氏本钟作童,音钟。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阚,鲁地。○阚,口暂反。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纪侯、莒子,盟于曲池。曲池,鲁地。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穀丘。穀丘,宋地。○燕音烟,国名。八月,壬辰,陈侯跃卒。陈厉公也。○跃,馀若反。

    公会宋公于虚。虚,宋地。○虚如字,又去鱼反。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龟,宋地

    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武父,郑地。○父音甫。

    丙戌,卫侯晋卒。再称日,决日义也。明二事皆当日也。晋不正,非日卒者也。不正,前见矣,隐四年“卫人立晋”是也,与齐小白义同。○见,贤遍反。

    [疏]“再称”至“义也”。○释曰:“决日”者,谓二事决宜书日,故经两举日文也。月则不然,纵有两事合月,但举一月以包之。其有蒙日明者,则亦不两举,故范答薄氏云:“玃且之卒,异於日食之下,可知日是也。”○注“明二”至“义同”。○释曰:纳入立皆篡。隐四年书“卫人立晋”,是不正前已见,故今书日。庄九年书“齐小白入於齐”,是其恶巳见,故僖十七年小白卒,书日,与此同也。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非与所与伐战也。非,责。不言与郑战,耻不和也。於伐与战,败也。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於伐宋而与郑战,内败也。战轻於败,战可道而败不可道。

    [疏]“非与”至“者也”。○释曰:麋信云:“此传解经书下日之意也。非,责鲁,言责鲁又与其所与伐者战也。谓还与郑战。然则责其还与郑战,于理是也。言解经下日之意,则非也。何者?十三年公会纪侯郑伯已巳云云战,彼亦下日,岂又是责鲁乎?”麋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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