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
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郡县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如此,德泽加于万
民,民愈勤农,大富乐矣。”
上复从其言,诏曰:“道民之路,在于务本。朕亲率天下农,十年于今,而野不加辟,岁一不
登,民有饥色;是从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务。吾诏书数下,岁劝民种树而功未兴,是吏奉吾诏不勤而
劝民不明也。且吾农民甚苦而吏莫之省,将何以功焉!其赐农民今年租税之半。”
太宗孝文皇帝下十三年(甲戌,公元前一六七年)
春,二月,甲寅,诏日;“朕亲率天下农耕以供粢盛,皇后亲桑以供祭服;其具礼仪。”
初,秦时祝官有-祝,即有灾祥,辄移过于下。夏,诏曰:“盖闻天道,祸自怨起而福繇德兴
,百官之非,宜由朕躬。今-祝之官移过于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弗取。其除之!”
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其少女缇萦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
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yù改过自新,其道无繇也。妾愿没入
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
天子怜悲其意,五月,诏曰:“《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
已加焉,或yù改行为善而道无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
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ròu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记逃,有年而免。具为
令!”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奏请定律曰:“诸当髡者为城旦、舂;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
劓者笞三百;当斩左止者笞五百;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
、已论而复有笞罪皆弃市。罪人狱已决为城旦、舂者,各有岁数以免。”制曰:“可。”是时,上
既躬修玄默,而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
下,告讦之俗易。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户口浸息。风流笃厚,禁罔疏阔,罪疑者予民
,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焉。
六月,诏曰:“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勤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为本末者无以异也,
其于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
太宗孝文皇帝下十四年(乙亥,公元前一六六年)
冬,匈奴老上单于十四万骑入朝那、萧关,杀北地都尉-,虏人民畜产甚多;遂至彭阳,使奇
兵入烧回中宫,候骑至雍甘泉。帝以中尉周舍、郎中令张武为将军,发车千乘、骑卒十万军长安旁
,以备胡寇;而拜昌侯卢卿为上郡将军,甯侯魏椅北地将军,隆虑侯周灶为陇西将军,屯三郡。上
亲劳军,勒兵,申教令,赐吏卒,自yù征匈奴。群臣谏,不听;皇太后固要,上乃止。于是以东阳
侯张相如为大将军,成侯董赤、内史栾布皆为将军,击匈奴。单于留塞内月馀,乃去。汉逐出塞即
还,不能有所杀。
上辇过郎署,问郎署长冯唐曰:“父家安在?”对曰:“臣大父赵人,父徙代。”上曰:“吾
居代时,吾尚食监高祛数为我言赵将李齐之贤,战于巨鹿下。今吾每饭意未尝不在巨鹿也。父知之
乎?”唐对曰:“尚不如廉颇、李牧之为将也。”上搏髀曰:“嗟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