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
她说了太多太多,每句话都似尖锐的匕首,刺得他体无完肤。
当时他的脑子似被抽空了般,呆愣在她面前,听着她洋洋得意的胜利宣言,喉间堵塞,一个音节也发不出。
在她挥着衣袖潇洒地说什么“莎哟啦啦”、“永不再见”,他终于寻回了自己的声音。
他听到自己说:“当年给你改名果然是有先见之明,对于你这头猪,我确实该劝君莫要珍惜疼惜怜惜爱惜,因为,你,不配!”
事后,当他落在了异国他乡的土地上,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当时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他曾忽略了什么重要疑点。
可是,无论她出于何种原因对他撒下弥天大谎,他都不打算原谅。
四年的时空相隔不但没有让他对她的思念减去一分一毫,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发相思成海。
原来,他是如此爱她呵,比他以为的还要多很多,而她却为了不知名的原因放弃了他,说到底,她还是不够爱,所以放弃起来才如此轻易。这,才是他耿耿于怀一直不愿回来的最直接原因。
再一次地,他掏出了那枚婚戒,重新套上了她的中指。
这一次,他会让她爱上他,比他爱她还要多。
第十一章 离别在即
更新时间:2013-10-29 12:00:05 字数:4787
君莫惜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洁白的榻榻米上,耳边是树叶的哗啦啦啦响,手臂上是跳跃的斑驳阳光。
眼睛肿胀,头痛yù裂,全身似散了架。
撑着身子坐起来,看到地上散落着他的礼服、领结、裤子、袜子、鞋,他的衬衣盖在她身上,而她身上则从脖颈到小腹是一路的青痕,青痕上有层清凉的绿膏,该是某人先兵后礼的杰作。
想起前一晚的羞耻,眼泪立刻掉下来,抬指拭泪时,脸颊被指上的什么东西擦了一下,放下手才发现中指上套着一枚戒指,简洁流畅的铂金圆环,没有镶钻,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符合他一贯的风格。
“戒指在人在,戒指亡人亡。”
呵,她现在这样和亡不亡又有什么区别?
用力地泄愤地想将戒指拔下来,可它套得那么牢,皮都褪了,它仍纹丝不动,似已嵌入骨ròu血脉相连。
“啊”
她颓败地躺回榻榻米,捂着耳朵发泄地尖叫,声嘶力竭。
尖叫声惊动了落在枝头小憩的麻雀,呼啦啦成群飞上了天空。
呼哧呼哧喘过一阵气,君莫惜扯过搭在窗棂上的小礼裙,快速穿上身,披着衬衣,赤着脚爬下了树屋。
她的鞋早不知丢在了那个角落,如果沿途寻找,势必会被老宅的人发现,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绕一条远道,沿着星星湖,摸回家整理仪容。
接近正午的阳光白花花的热辣炙人,脚下的草地带着热烘烘的潮湿,她像小偷一样,鬼鬼祟祟地借着林木的遮挡,躲开可以进入老宅视野的方位,奔向星星湖。
到了湖边,蹲下身胡乱洗了把脸,起身时,湖里突然蹿出只胳膊捉住了她的脚踝,随着“啊”一声惊叫,人就被拖下了水。
惊魂未定时,他的头从水里冒了出来,一手托着她的腰,一手撩了撩水淋淋的发,然后用湿漉漉的唇飞快地亲了亲她的脸颊,眼中笑意盎然。
“早。”
这样的早安礼,可真是动人心魄别出心裁,君莫惜掀掀嘴唇,无语。
“不想理我?”
他笑笑地问,脾气很好的样子,可这样子却令君莫惜心中一紧,她立刻警戒地望向他,防备的表情一览无遗。
“看来,我在你眼中,真的是一个相当恶劣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