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普罗斯特只看到一种物理学上的混合物。3既不是实验也不是改变定义能适用于这个问题。这两个人就象伽利略和亚里士多德一样在根本上互相误解。
1h梅茨格:牛顿,斯塔,玻希夫和化学学说巴黎,193一年,法文版第124129,139148页。关于道尔顿,参见伦纳德k纳什:原子分子理论哈佛大学实验科学史案卷第四案卷;剑桥,麻省;1950年;英文版第1421页。
2jr巴丁顿:化学简史第二版;伦敦;1951年,英文版;第161163页。
3an梅尔德腊姆:原子理论的发展;1伯索利特的可变比例学说,曼彻斯特论文集,第liv卷,1910年,第116页。
这就是约翰道尔顿从事研究工作的那些年代里的形势,最终导致了他的著名的化学原子理论。但是,直到那些研究的最后阶段,道尔顿并不是一位化学家,对化学也没有兴趣。相反,他是一位气象学家,研究水吸收气体和大气吸收水等物理学问题。部分地因为他是在不同的专业里培养出来的,部分地因为他自己在那个专业里的工作,他用不同于现代化学家的规范探讨了这些问题。特别是,他把气体的混合物或者水中吸收一种气体看成是一种物理过程,一种亲和力在其中不起作用的过程。因而,对他来说,各种溶液被观察到的均匀性是一个问题,但是他认为,只要他能确定他的实验混合物中各种原子粒子的有关大小和重量,他就能解决的一个问题。道尔顿为了要确定这些大小和重量,最终转向了化学,他一开始就假定,在他认为是化学反应的有限范围内,原子只能一对一或者按其他一些简单的整数比化合。2这个自然的假定确实使他能确定基本的粒子的大小和重量,但是它也使定比定律成了同义反复。对于道尔顿来说,在任何反应中,如果成分不按确定的比例进行,根据这个事实,就不是一个纯化学的过程。在道尔顿的工作以前,实验不能确立的一条定律,在那项工作一旦被接受以后,就成了一个基本原理,不是一套化学测量法所能推翻的了。作为一次科学革命的也许是我们的最完备的例子的一个结果,同样的化学操作对化学概括的关系呈现了极其不同于它们以前所具有的形式。
2lk纳什:道尔顿的化学原子理论的起源,isis,第xlvii卷,1956年;第101116页。
无需多说,道尔顿的结论在最初宣布时受到了广泛的攻击。特别是伯索利特决不相信。但是,对大多数化学家来说,道尔顿的新规范已被证明是令人信服的,而普罗斯的论点就没有做到这样。因为这个规范所具有的含意,远比区分混合物和化合物的一个新标准要更广泛和更重要。例如,如果原子在化学上只能按简单的整数比化合,那么,重新考查现有的化学资料就应当揭示出倍比和定比的例子。化学家们不再写,比方说这两种碳的氧化物按重量含有百分之五十六和百分之七十二的氧;相反他们写道,一份碳的重量或者同13或者同26份氧的重量化合。当古老的操作结果以这种方式记录下来,2与1之比就涌现在眼面前了;而且这在分析许多著名的反应以及其他新反应中都出现了。道尔顿的规范还使它有可能吸收李希特的工作并看到它的一般原则。它也提出了新实验,特别是盖吕萨克关于化合容量的那些实验,而这些实验又产生了其他的规律性,那是化学家们以前没有梦想到的。化学家们从道尔顿得到的不是新的实验定律,而是一种研究化学的新方法他自己把它叫做“化学哲学的新体系”,而且这种新方法已经如此迅速地被证明是富有成效的,只有在法国和英国的少数较老的化学家能反对它。1结果,化学家们达到一个境界,在那儿各种反应是以完全不同于它们以前所具有的方法运转的。
1an梅尔顿腊姆:原子理论的发展:6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