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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土地,谓分土授民,使任耕稼之责,如李悝尽地力c商鞅开阡陌之类也。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1〕于眸子〔2〕。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于隙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3〕。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瘦哉〔4〕”

    〔1〕良,善也。

    〔2〕眸,音牟。眸子,目瞳子也。

    〔3〕瞭,音了,明也。眊,音耄。眊者,蒙蒙目不明之貌。盖人与物接之时,其神在目,故胸中正则神精而明,不正则神散而昏。

    〔4〕焉,於虔反。廋,音搜,匿也。言亦心之所发,故并此以观,则人之邪正不可匿矣。然言犹可以伪为,眸子则有不容伪者。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1〕焉,恶〔2〕得为恭俭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3〕为哉

    〔1〕“惟恐不顺”,言恐人之不顺己。

    〔2〕恶,平声。

    〔3〕“声音笑貌”,伪为于外也。

    淳于髡〔1〕曰:“男女授受不亲〔2〕,礼与〔3〕”孟子日:“礼也。”曰:“嫂溺,则援〔4〕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

    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5〕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

    不援,何也〔6〕”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

    天下乎”〔7〕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1〕,何也”盂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2〕。夫子教我以正,夫于未出于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3〕。父子相夷,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4〕,父子之间不责善〔5〕。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

    〔1〕不亲教也。

    〔2〕夷,伤也。教子者,木为爱其子也。继之以怒,则反伤其子矣。

    〔3〕父既伤其子,子之心又责其父曰:“夫子教我以正道,而夫子之身未必自行正道。”则是子又伤其父也。

    〔4〕易子而教,所以全父子之恩,而亦不失其为教。

    〔5〕贵善,明友之道也。王氏曰:“父有争子,何也所谓争者,非责善也,当不义则争之而已矣。父之于子也如何曰:当不义,则亦戒之而已矣。”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1〕。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2〕。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馀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馀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3〕。事亲若曾子者,可也。〔4〕”

    〔1〕守身,持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

    以为孝矣。

    〔2〕事亲孝,则忠可移于君,顺可移于长。身正,则家齐c国治而天下平。

    〔3〕养,去声。曾晳,名点,曾于父也。曾元,曾子子也。复,扶又反。。此承上文“事亲”言之。曾子养其父,每食必有酒肉,食毕将彻去,必请于父曰:“此诗者与谁,”或父问:“此物尚有馀否”必曰:”有。”恐亲意更欲与人也。曾元不请所与,虽有言无,其意将以复迸于亲,不欲其与人也,此但能养父母之口体而已。曾子则能承顺父母之志,而不忍伤之也。

    〔4〕言当如曾子之养志,不可如曾元但养口体。程子曰:“子之身所能为者,皆所当为,无过分之亭也。故事亲若曾子,可谓至矣。而孟子止曰可也,岂以曾子之孝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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