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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公而後私也。当时助法尽废,典籍不存,惟有此诗可见周亦用助,故引之也。

    〔24〕庠以养老为义,校以教民为义,序以习射为义,皆乡学也。

    〔25〕学,国学也。共之,无异名也。

    〔26〕伦,序也。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人之大伦也。庠c序c学c校,皆以明此而已。〔27〕滕国褊小,虽行仁政,未必能兴王业。然为王者师,则虽不有天下,而其译亦足以及天下矣。圣贤至公无我之心,于此可见。

    〔28〕诗,大雅文王之篇。

    〔29〕言周虽后稷以来旧为诸侯,其受天命而有天下,则自文王始也。

    〔30〕子,指文公,诸侯来逾年之称也。

    〔1〕毕战,滕臣。文公因孟子之言而使毕战主为井地之事,故又使之来问其详也。井地,即

    井田也。

    〔2〕夫,音扶。经界,谓治地分田,经画其沟涂封植之界也。此法不修,则田无定

    分而豪强得以兼并,故井地有不钧;赋无定法,而贪暴得以多取,故穀禄有不平。此欲行仁政者之所以必从此始,而暴君污吏则必欲慢而废之也。有以正之,则分田制禄,可不劳而定矣。

    〔3〕夫,音扶。养,去声。言滕地虽小,然其间亦必有为君子而仕者,亦必有为野人而耕者,是以分田制禄之法不可偏废也。

    〔4〕此分田制禄之常法,所以治野人使养君子也。野,郊外都鄙之地也。九一而助,为公田而行助法也。国中,郊门之内,乡遂之地也。田不井授,但为沟洫,使什而自赋其一,盖用贡法也。周所谓彻法者盖如此。以此推之,当时非惟助法不行,其贡亦不止什一矣。

    〔5〕此世禄常制之外,又有圭田,所以厚君子也。圭,洁也,所以奉祭

    祀也。不言世禄者,滕已行之,但此未备耳。

    〔6〕程子曰,“一夫上父母c下妻子,以五口c八口为率,受田百亩。如有弟,是馀夫也,年十六,别受田二十五亩。俟其壮而有室,然后更受百亩之田。”愚按:此百亩常制之外,又有馀夫之田,以厚野人也。

    〔7〕死,谓葬也。徙,谓徙其居也。

    〔8〕同井者,八家也。

    〔9〕友,犹伴也。

    〔10〕守望,防寇盗也。

    〔11〕养,去声。别,彼列反。此详言井田形体上制,乃周之助法也。公田以为君子之禄,而私日野人之所受。先公稄私,所以别君子野人之分也。不言君子,据野人而言,省文耳。上言野及国中二法,此独详于治野者,国中贡法,当时已行,但取之过于什一尔。

    〔12〕井地之法,诸侯皆去其籍,此特其大略而已。

    〔13〕夫,音扶。

    〔14〕润泽,谓因时制宜,使合于人情。宜于土俗,而不失平先王之意也。吕氏曰:“子张子慨然有意三代之治,沦治人先务,未始不以经界为急;讲求法制,粲然备具。要之可以行于今,如有用我者,举而措之耳。尝曰:仁政必自经界始。贫富不均,教养无法,虽欲言治,皆苟而已。世之病难行者,未始不以亟夺富人之田为辞。然兹法之行,悦之者众,苟处之有術,期以数年,不刑一人而可复,所病者特上之未行耳。乃言曰:纵不能行之天下,犹可验之一乡。方与学者者古之法,买田一方,画为数井。上不失公家之赋役,退以其私,正经界,分宅里,立敛法,广储蓄,兴学校,成礼俗,救灾恤患,厚本抑末。足以推先王之遗法,明当今之可行。有志未就而卒。”愚按:丧礼c经界两章,见孟子之学,识其大者。是以虽当礼法废坏之後,制度节文不可复考,而能因略以致详,推旧而为新,不屑屑于既往之迹,而能合乎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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