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修理自行车的师傅的证言,还有一位摆服装摊的姑娘的证言。你别急,你也别不信,你耐心听我告诉你,是怎么一个经过。那姓姚的女同志,也就是被告,取自行车的时候,有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也在取车。他碰倒了一辆自行车,结果像多米诺骨牌似的,一辆压一辆,倒了一大片,包括被告的车也倒了。那男人却视而不见,推了自己的自行车便走。看自行车的老头儿从小木房里冲出来嚷嚷,想喝住他,让他把车都扶起来。不料那男人凶,骂了老头儿一句。老头儿瞅那男人凶,没敢惹。老头儿那一天连看自行车,同时照看着孙子。他那孙子在小木房里哭了,老头儿顾不上先扶车,赶快进了小木房哄孙子。被告呢,虽然自己的车也被压倒了,但和老头儿一样,不敢惹那个男人。她扶起自己的自行车,推着走了两步,回头看看倒下的一排车,又不走了,支住车,去扶那一片倒了的车。如果她走了,不去扶那一片倒了的车,那一天也就不会发生那么一件事。咱俩今天也就不会谈这件事。细想想,还真有些符合摩非定律任何事情,只要能往坏的方向发展,就一定往那个方向发展。生活中有些带规律性的现象,是他妈很邪门儿的。她一辆辆扶起了十几辆车,还倒着十几辆没扶起来的时候,那位姓乔的老先生来取车了。倒着的车中,包括他的车。被告,也就是那姓姚的女同志,就不再扶了,向自己的车走去。也许她心里想:这点儿公共义务人人都应尽,您老把那些车扶起来吧。而看自行车的老头儿呢,进到他的小木房去之前,见有人替他扶起倒了的一排车,也就发懒,索性不出来了。那位乔老先生呢,误会了,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以为那些倒着的车,是姓姚的女同志弄倒的。我们现在当然已经无法知道他怎么会产生误会了。大概按照他的主观主义的想法,认为既然对方在扶车,毫无疑问地那一排车是对方弄倒的。既然是你弄倒了别人的车,你就应该全扶起来。于是他叫住姓姚的女同志,质问她为什么不把车全扶起来,并且批评对方缺乏起码的公德。她呢,当然说不是自己弄倒的啦。老先生拖住她的自行车后座,不许她走。说我明明看见你在扶,见我来了,就不扶了,就想走。说没有第三者,不是你弄倒的,难道是我弄倒的不成说你们如今的年轻人,怎么竟这样说你不把我的自行车扶起来,不把所有你弄倒这些自行车扶起来,你休想走我非治治你这号人不可对方说,是我刚才在扶不假,但那也不能证明是我弄倒的呀你这位老同志怎么如此冤枉好人啊这时又来了几个取自行车的人,见他们的车倒了,都以为是姓姚的女同志弄倒的,都不依了,都七言八语地冲她嚷嚷。那存车处,在商场附近,是个热闹的地方,于是就聚了好些围观者。其中不乏闲男散女,痞子混混。对面卖烤羊肉串的,两位修鞋的摆服装摊的,前后经过全看在眼里,虽知那姓姚的女同志的确是被冤枉了,但都持一种事不关己的白相者的态度,何况他们得照应他们的买卖。在他们的潜意识里,也许都觉得一位老夫子样的老知识分子,和一位有理讲不清的年轻妇女当街争吵,本已构成热闹,不看白不看。而那看自行车的老头儿,一见没人劝解事儿没完没了,一边嚷嚷着不是她弄倒的,不是她弄倒的,一边迈出他那小木房。些个闲男散女,痞子混混,却把他推进小木房里,堵在门口,不许他出来澄清事实。他们巴望着看更大的热闹,他们起哄架秧子,一心想鼓噪成更令他们开心的情节。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那位乔老先生,放开了姓姚的女同志的自行车后座。他自己扶起了自己的自行车,并接着去扶别人的。但他在这么做之前,骂了对方一句癞皮脸。而那些自己的自行车被弄倒了的男男女女,那些围观者之中的某些人,那些闲男散女,痞子混混,也跟着指骂姓姚的女同志是癞皮脸。她当时的心理状态可想而知,于是她回骂了一句老疯癫,也就是老精神病的意思吧。于是那位乔老转身扇了她一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