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富有恒产,也比较能够信守契约2。
乙自由氏族和贵族的依据[都为门望]是相接近的。
出身门望较高的,作为一个公民,比出身卑微的,地位也较高;尊贵的氏族血统在一邦内总是比较受尊敬的。又,优种递传优种;世泽之家的后裔常常见到有良好的品德。
丙相似地,品德当然也应该是要求政治权利的正当依据;我们认为正义正好是社会性的品德3[最有益于城邦团体],凡能坚持正义
1本卷章九。
2修昔底德vi39,记叙拉古雅典那哥拉斯athenag一ras的话说,财物保管应该信托富人。
3卷一。又,尼伦卷五章三。
183
61政 治 学
的人,常是兼备众德的1。
丁但[在财富c出身或品德这些个别的依据外]多数群众也有他们要求政治权利的依据:就集体说,他们就比少数寡头较强c较富而又较好。
假如这些具有品德c财富c门望而可以提出政治要求的人们组成某一公务集团而聚居于一城之中,这个城邦将由谁来统治这是一个争执不已的问题,可否有所协议在我们前面已经叙述的各类政制中2,并未见到争执不已的情况。
那些城邦因执掌主治机构的人们各不相同而性质各别:其一是以最高治权寄托于富户[寡头政体];另一寄托于才德[贵族政体];余者类此,各有偏依。
但这里所提出的问题与此有异,这里发生了性质各别的人们同时要求治权的争执。例如,有德之士,如果为数甚少,却提出了他们的要求。我们该怎样答复他们的要求鉴于他们人数太少,可否向他们质询:你们这么一些人能够处理全邦的要务么你们的人数足以构成一个城邦么还有一种疑难不仅可向有德之士质询,也应该问及其它一切提出政治要求的人们。以财富较多或门望出身较高为理由而要求治权归属少数人,这可说同样是不合正义的。如果承认这样的理由,则任何一人要是他的财富超过其余的人,他就当然可以统治他们了;相似地,门望特别高的人也当然要统治门望较低的人们,例如自由人氏族,而这些自由人却正在以自己的出身为依据而要求治权。在[少
1柏拉图:法律篇631,明哲智
c节制礼
c坚毅勇三德结合而成正义义。正义兼有其它三德之意,亦见于亚里士多德残篇七五。
2本卷章七。
184
政 治 学761
数制]贵族政体1中,所依据的才能或善德,论理也相同。
倘使若干贤良好人所合成的公民集团中有一人的才德出类拔萃,超乎他人,这些人就应当遵循自己所主张的原则让他一人来统治了。若说多数群众因为强于少数就应当取得治权,依照这理论,如果有一人或某一小组的人强于这一多数群众
,这人或这小组就必然可以代替那个多数来执政了。
所有这些分析,该可以证明上述各种依据,各方面所凭以要求取得对其它一切人们的统治权利的,没有一个可以作为正当的原则标准。
试以人们举品德作依据而要求统治公民团体者为例,或试以人们举财富作依据者为例。群众多数就可以和这两者相抗衡,不作个别的比较,而以多数集体同少数人相比较,则无论在品德上或者在财富上,就未必不能占优。这里引到了偶尔曾经涉及的一个疑难。这个疑难是:假如就这个多数集体而言,的确较少数好人[或富人]为更优,则主张尚优原则的立法者,要是他的目的正是想制订最公正的法律,那将怎样取舍呢他应当为了好人们[或富人们]的利益创制政体,还是为了多数群众的利益我们的答复是:所谓“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