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贡献给自己的城市。只有当他们的成果被本城人拒绝时,只有等到他们的天才受到普遍承认并且给家乡人带来了声望时,他们才会转向比较陌生的城市中去。
大多数希腊城邦政府的发展,以过去的印欧部落模式为雏形。这个政治模式由国王和部落议事会组成,贵族家族的族长控制着议事会;不过部落中可以自由讨论,允许任何人畅所欲言。国王首先是作战的领袖和执政官,他执行议事会的决定。没有迹象表明,他有神授的特权,就连他的祭师职能也不重要。新型的商业文化和都市文化兴起之后,国王和贵族的特权象汽泡一样化为乌有,代之而起的是暴富阶层支持的寡头政治。寡头政治随后又反过来被民主政治所取代,民主政治很快又被一位领袖人物把持。最后,有一位铁腕人物总会站出来夺取政权,以国王的方式实行统治。但是,他通常要小心翼翼地避免使用王朝的徽号。这位铁腕人物的地位,与我们城市里牢牢扎根的政治机器的老板的地位大致相当。虽然民主的外表象征通常保留下来,可是一切权力都被他抓在手里。希腊人给这类城市政治机器的老板取了一个名字,叫“僭主”。英语里的暴君就从这词转借而来。不过,在希腊语原有的用法中,它缺乏英语中暴君一词所具有的大多数残酷和压迫之类的内涵。任何城市的第一位僭主通常是能干而仁慈的统治者。但是,到了一定的时候,他的一位后继人总会变成压迫人的统治者。接着,一位“较开明的统治者”又会站出来把这位暴君赶下台,以寡头政治取而代之。到了一定的时候,这种寡头政治又会让位于民主政治。随后,民主政治又让位于另一位暴君。希腊人看出了这个循环规律,视之为自然而然的现象,认为它可以推迟,但是要迴避则是不可能的。
以上述模式为,希腊人确立了各种规章制度。可是,似乎没有一个章程成功地运转了很长的时间。制定一个章程,是建立一座新城前所做的超前规划中的一部分工作。这些章程代表着希腊政治理论的最高成就。遗憾的是,它们从来没有得到长期的贯彻执行。没有一个章程提供过一个成功的文官系统,而成功的文官系统本来是有稳定政局的作用的。在政治事务中,希腊人和别人一样是只能贏不能输的。被击败的政府官员候选人可能会煽动叛乱。放逐制度的根据就在这里。失意的候选人要被逐出城邦去流亡若干年。
至少在一个方面,希腊城邦比后来的罗马城市幸运。希腊城邦中没有游手好闲贫如洗的平民。这些平民俯首听命于任何政客,甘心情愿为任何企图制造动乱的政客效犬马之劳。在希腊古典时期,没有公民权的人被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公民的人数又比较少,这就防止了上述情况的产生。可以肯定,贫穷的公民也相当多,不过其人数尚未多到需要经常不断施舍的地步,罗马的贫民阶层就需要这种经常不断的施舍。前古典时期的晚期和古典时期之中的很大一部分时间里,城市穷人和乡间涌向城市的剩余人口被新建的城市吸收了。大多数新建的城市位于地中海西部,尤其是在意大利南部。意大利南部的新城区后来被叫做“大希腊”。
在有利的位置有计划地建立殖民地的能力,本身就是了不起的文化成就。显然,德尔菲城的神谕宣示所,就发挥着新殖民地消息发布所的作用。指望建立殖民地的城市要朝拜神谕宣示所,祭师们则利用从其它香客那里获取的知识给这个城市建议一个最佳的地方去殖民。殖民者是从自愿报名的公民中选拔出来的。给他们提供足够的设备和粮食,使他们能维持生活,直至他们能够种植并收获自己的庄稼。母城要帮助他们,直至他们能够自己照顾自己。母城与子城之间没有持久的联系,可是殖民者仍有强烈的恋母情绪。作为继续联系的象征,神圣的火种从母城被带到新居民区去点燃第一批火苗。许多新城后来比它们希腊本土的母城更富裕,拥有更多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