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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会出现一个严重的问题。因为掌权的低世系并不想拱手交出权力,这是可以理解的。通常的体制是将高贵血统的代表人物立为神圣的酋长,这一神圣的封号使他的地位固定下来。在极端的例子中,凡是神圣酋长接触过的东西都成为不可触摸的禁忌,甚至他走过的地皮,他的身影触及的树木都带上了神性。所以他只能晚上出门,而且即使那时出门也必须由人抬。除了专门选定的贴身仆人外,谁也不能接触他的,不能侍弄他的衣服。凡是他吃喝用的器皿都必须即刻销毀,以防使别人受到伤害。这不禁使人想起幕府时期的日本天皇,那时的天皇陷入了同样神圣而无权的困难处境。

    波利尼西亚人中的几个社群发现,解决长子女继承所造成的困难的简易答案,是兄弟姐妹开亲联姻。如果最年长的孩子是女儿。就把她嫁给弟弟。这样,争夺酋长职位的一切要求都消除干净了。姐弟婚姻所生的子女取得了双重的世袭的超自然力。在波利尼西亚的群岛大部分地区,任何形式的兄弟姐妹婚姻都受到严厉的遣责,就象它在我们的社会之中受到严厉的遣责一样。然而,在夏威夷,增强超自然力的似乎导致了兄长和妹妹的婚姻。这种匹配的婚姻被其它波利尼西亚人视为丑事。

    不提到“马那”超自然力和“塔布”禁忌,是不可能理解波利尼西亚人的政治组织和政府形式的。可惜,这两个词都不能直译成英语。与“马那”最相近的英语是“成就的力量p一plishnt。因此,凡是具有超常表现力量的人或物都表明自己具有“马那”,无论具有超常表现力量的是钓到异常多的鱼的一只钓钩还是具有超常外交手腕的酋长,他们都具有“马那”。其它许多未开化的民族中也可以找到一个类似的概念,但是没有一个民族使之成为波利尼西亚人那样系统的东西。波利尼西亚人使之成为一个逻辑的c哲学的观念,借助这个观念,卓越能力的一切表现都可以简化为一个共同的标准。

    “马那”完全是无生命c无感觉的,就象我们的力的观念和能量的观念。据认为它无处不在。只要技巧正确,它是能够为人利用的。可以把它比喻为无线电波,把体现马那的人或物比喻为收音机。神祇和精灵以及人的力量,归之于它们各自接收和聚敛马那的能力。他们的能力差别很大,所以一位活着的酋长实际上可能具有比鬼魂更多的马那,甚至比一些小神具有更多的马那。马那的感染力很强,凡是接触过具有很多马那的人或物的东西,无不变得非常危险,它们会危及马那较少的人的安全。

    “马那”信仰表面上与美洲印第安人的“马尼顿”nit一n和“奥伦达”一renda之类的观念相似。然而,实际上存在着一种最根本的差別,它反映了波利尼西亚人和印第安人对我们所谓的超自然力所抱的不同态度。印第安人靠主体的试验去确认超自然力的存在。他知道它的存在,因为他感觉到了它使人敬畏的c不可思议的力量,即戈登魏泽1所谓的“宗教震慑”。波利尼西亚人不进行主体试验去感受马那。只有在他看见马那发挥神力后,他才能认识到它的存在,正如只有作过试验之后才知道电线已带电一样。由于这个原因,凡是受马那影响而变得危险的物体和地方,就一定得标记出来。波利尼西亚各地,“塔布”信号被用来表示一个地方是神圣的,或者表示某种财产受到魔力的保护。

    “塔布”也没有准确的英语对应词。这个词最初为欧洲人熟悉,是通过18世纪末库克2船长著作的发表而实现的。由于它非常合适地填补了英语中原先缺乏的词汇,所以它立即成了英语的借词。对波利尼西亚人而言,“塔布”意指某种禁忌之物,即对自己和它人构成危险的超自然力。“塔布”并不含有不道德甚或非法的意义。标明“塔布”的物体或行为总是与“马那”联系在一起。如果马那力量较小的人犯忌,触犯了马那力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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