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切实在是同我的脾气秉性太不相符了。况且,事情的原因本来也并不如我所想那不久之后发生的另外一次类似“事件”虽然也很快就平息了让我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那时的年龄还不可能动悉更多,简单的头脑里能够想到的只是一些于事无补的歪主意。于是我想到了“报复”让他也尝尝这种滋味其实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痛苦”的决定,想着“报复”,心却很疼,眼里也流下泪来;也许心底里我是想逃,想要解脱谁知道呢。有些时候,有种心情,是无法理出确切的头绪来的,也许只有在多年以后
年轻飘亮的女孩儿总是少不了人追。我在其中挑选了一个自认为可以“气死他”的:外型不错,开了一辆漂亮的车,有钱,而且,不是那种没有修养的“暴发户”随便把一些根本不管适不适合自己,也不管场所地点,只要够贵就行的各种名牌儿往身上堆的人这种人就是做“替身”我也嫌丢人。
认识他是因为徐薇他是徐薇公司的客户否则我们大概根本不可能认识没办法,当年的我似乎只钟情于一种类型的男人:牛仔裤,t恤,皮夹克,长发飞扬。
徐薇毕业之后,如愿以偿的进入一家美国独资企业,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美籍台湾人,她给老板当秘书兼公关经理“反正就是陪着老板和客户在各大酒店吃完了饭喝咖啡,喝完了咖啡再喝茶,然后再接着吃饭呗”徐薇曾经得意之极的这样向我解释她的工作。那时候她是“霓裳宫”的常客,只要一有客户,吃完晚饭她准会想尽办法把他们拉来听我唱歌当然最重要的是能顺便来找我玩儿。“这是我大学时最好的朋友”,她总是要把我拉到他们那桌儿介绍一番,然后再补充一句:“哎可惜我们俩志趣不同,不过,这还是不能影响我们做最好的朋友是吗”,她总是会在话说到这儿的时候极其亲热的搂着我的脖子,歪着头装出一付很认真的样子来问我,“一会儿别忘了给漂亮送花儿哦”。那会儿她已经跟她的老板学了一口的台湾腔,管女孩子叫。
就是这样认识的jere。在我“为情所困”的那一段儿时间里,他几乎每天都和徐薇来听我唱歌当然是徐薇透露了“秘密”。那段儿时间徐薇老是在我耳边唠叨她的道理:“算了吧”,“老跟那帮穷摇滚混有什麽前途他能给你什麽何况还不专一”,“喜欢音乐,买带子听不就得了也没必要非跟搞音乐的人在一起吧”,“别傻了赶快趁年轻有本钱找个有钱的嫁了,将来就算他变心至少也能捞到钱,照样能过舒服日子”,“jere真的很喜欢你,他老是跟我说。”,“他条件多好啊只可惜喜欢的不是我。要是我,早就答应了。真不明白你是怎麽想的”。说实话,jere人不错,举止得体,我并不那麽讨厌他倒是我对那会儿接触到的“有钱人”一惯印象中的例外。何况他每次都会送很多花给我,只可惜“鲜花攻势”并不总能奏效,那是因人而异的不过,能收到那麽多漂亮的花儿,这大概对哪个女孩子来说都总是一件挺有面子的事儿吧,所以,抱着花儿的我,在一瞬间里还是会笑得很甜。就算是另一种抚慰也好吧,虽然我并不在意其有其无,也不会对他心存感激;虽然,从来没有谁会因为如此这般的类似的殷勤而真正进入一个人心底。
就这样想到了他。找出他的名片,打出电话,他的反应果然是“求之不得”:几乎以最快速度到达了我在电话中指定的地点:窦唯家胡同口的大街上。
只留下三个字:我走了就这样“铁”着心上了jere的车,想着这一次离开,大概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作者:611411992004103101:46 回复此发言
35回复: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我搬回父母家去住了那大概是我这麽多年以来唯一在爸妈身边住得稍长的一段儿日子因为心里还在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