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披露准则规定:一方控制c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c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因此,关联方关系往往存在于控制或被控制c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c施加重大影响或被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之间。关联方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关联方涉及两方或多方。关联方关系是有关联的双方或多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关联方关系必须存在于两方或多方之间,任何单独的个体不能构成关联方关系。例如,一个企业不能构成关联方关系。
二是关联方以各方之间的影响为前提。这种影响包括控制或被控制c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c施加重大影响或被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之间。即,建立控制c共同控制和施加重大影响是关联方存在的主要特征。
关联方披露准则所指的“控制”c“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准则的规定相同。关于构成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各种情况,参见本讲解第三章“长期股权投资”c第三十四章“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关联方披露准则所指的“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相同。关于构成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各种情况,参见本讲解第三章”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介绍。
本章着重讲解了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c关联方交易的类型c信息披露应包含的内容等问题。
第二节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一c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关联方关系的存在是以控制c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为前提条件的。在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时,尤其应当遵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关联方披露准则第三条是判断关联方关系是否存在的基本标准,界定了构成企业关联方关系的有关方面。根据关联方披露准则的规定,关联方关系存在于: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不仅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企业的其他企业,也包括能够对该企业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单位等。
1某一个企业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控制一个或若干个子公司,则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即为关联方关系。
2某一个企业通过一个或若干个中间企业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通过其子公司,间接控制子公司的子公司,表明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子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3一个企业直接地和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地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对某一企业的投资虽然没有达到控股的程度,但由于其子公司也拥有该企业的股份或权益,如果母公司与其子公司对该企业的投资之和达到拥有该企业一半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则母公司直接和间接地控制该企业,表明母公司与该企业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企业c单位c信托基金等特殊目的实体。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因为两个或多个企业有相同的母公司,对它们都具有控制能力,即两个或多个企业如果有相同的母公司,它们的财务和经营政策都由相同的母公司决定,各个被投资企业之间由于受相同母公司的控制,可能为自身利益而进行的交易受到某种限制。因此,关联方披露准则规定与该企业受同母公司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例如,该企业与受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这里的共同控制包括直接的共同控制和间接的共同控制。需要强调的是,对企业实施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的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是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