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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3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企业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在替代权益工具的授予日,替代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与被取消的权益工具净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被取消的权益工具净公允价值是指,其在取消前立即计量的公允价值减去因取消原权益工具而作为权益回购支付给职工的款项,如果企业未将新授予的权益工具认定为替代权益工具,则应将其作为一项新新授予的股份支付进行处理。

    企业如果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应当借记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第三节新旧比较与衔接

    一c新旧比较

    我国原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对股份支付交易做出专门规定。新准则系统地规范了股份支付的概念c确认c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一规范了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及相关信息的披露

    新准则全面完整地规范了股份支付的概念c分类c确认c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二明确了股份支付应当纳入表内按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为成本费用

    实务中对存在的股份支付交易,没有在财务报表内予以确认和计量而是表外披露。新准则明确了股份支付应纳入财务报表进行确认和计量,并规定授予职工的权益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计入成本费用和相关的权益或负债。

    三确认了对职工的股份支付构成人工成本的组成部分

    新准则规定,企业授予职工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都构成企业人工成本的一部分。

    二c新旧衔接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日可行权日之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不应追溯调整。

    授予职工的可行权日在首次执行日或之后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调整留存收益,相应增加资本公积金;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职工的可行权日在首次执行日或之后的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在等待期内首次执行日之前各资产负债日的公允价值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相应增加应付职工薪酬。上述各资产负债日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其他方的可行权日在首次执行日或之后的股份支付,在首次执行日比照授予职工的股份支付处理。

    首次执行日之后新授予的股份支付c首次执行日存在的的股份支付在首次执行日之后,均应当按照股份支付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章债务重组

    第一节债务重组概述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而言,为“债权重组”,对债务人而言,为“债务重组”。为便于表述,统称为“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规范了债务重组的确认c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债务重组强调了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的前提条件,并突出了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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