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秀只在一边聆听,很少插话,她还不知道这些年何文秀的经历呢。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那些人以为我死了,后来就离开了。我大难不死,躲进了一个农场,在那里养了好伤后就到处流浪,做些小买卖,一个人也这么过来了。”
何文秀有些感慨,要说自己的故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他的经历被何仙姑要坎坷得多了。
何文秀还记得当时躲在那个农场里偷土豆,玉米,还有鸡吃,一个月后终于被那个白人农场主发现了,那个白人农场主放狗来咬自己。
闭上眼,何文秀脑海里就浮现起那条狼狗冷森森的牙,仿佛下一刻就要扑上来,那一幕他永远都无法忘记。
要不是自己机灵,跳进了一条小河里,没准还被狗咬死。
“你这个肮脏的黄皮猴子,小偷,没出息的家伙·······”
那个白人农场主站在河边用最恶毒的话来骂自己的样子何文秀一辈子都记得清清楚楚,旧伤还没好,又添新创,每次都死去活来的,好几次何文秀都几乎见到了阎王,但终究凭着坚韧的意志活了过来。
三个月后,何文秀偷偷地潜回那个农场,他要报复那个该死的家伙。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溜进那个白人的房间里,用棍子把那个白人的脑袋敲碎了。还有那条咬他的恶狗后来也被何文秀炖了!
还好那个农场位置比较偏僻,那个农场主又是单身一人,何文秀在哪里继续躲了半年都没人发现。
之后就是流浪,流浪,流浪······
也不知道是环境所迫,还是何文秀天赋异人,干起了无本买卖都是一路顺风顺水,这门生意对他来说还是很有前途的。
当然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出来混,多少都会还点的。
好几次何文秀都跟死神插肩而过,不过这个打不死的小强总算活了过来,无本的生意干得也有点有滋有味了。
直到遇见了司徒南后,何文秀才有点金盆洗手的意思,至少司徒南看来是这样。
究竟暗地里有没有有时候手痒出去刷一把就不好说了,这个家伙看起来有些闷闷的,但内心不知道生了多少个窍门。
何文秀身手很好,司徒南亲自见过他拿把匕首就干掉了一只狗熊,所以对他的身手很有信心,所以一直很放心他。只要不是出格的事司徒南也装作看不见,事实上何文秀还从来没给司徒南惹过什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