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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写完了“群龙之”我很开心。收藏~顶点书城书友整~理提~供这是“说英雄·谁是英雄”系例的第6部故事转笔舍王小石而叙戚少商。我在22年前(74年)刚到台湾念大学一年级时系“四大名捕会京师”中第三个名捕铁手的故事中就出现了戚少商这人物。那时候我在马来西亚成立了当地第一大的诗社“天狼星”旋又在台初创“神州文社”意兴方豪。然后又在11年前(85年)再写戚少商于“逆冰寒”一书中那时正值我在台蒙受冤狱逃亡天下连根拨起寄居香江重新振作草创“朋友工作室”之际。而今又写戚少商(95-96年)——我对他他对我都似特别有感情有因缘。

    写完“群龙之”舒了一口气俚有两件憾事不能不提。

    一是去年年中宁夏人民出版社报出了“四大名捕斗将军”系列的“少年无情”。此书打定旗号用了我“温瑞安著”的名义。但我还没有写完“少年无情”写完的部份也绝对没有支出去。书中内容完全是用我作品里的创造的人物:例如冷血、追命、铁手、无情、惊怖大将军乃至诸葛先生等人交构而咸的但跟我这原创者毫无关系。这除了是盗用名义外还涉及到窃创念的范围并造成了市场的混淆同时对读者的消费权益和作者的名誉造成损失。

    由于心急的读者在“少年冷血”、“少年追命”、“少年铁手”(其实这第三部份亦未写完故完全不可能情节立即便进入“少年无情”去)之后等待“少年无情”已久一旦闻诙或现此书已“面市”不分青红皂白(其实根本也分不清不能怪责因中国大6盗版、冒名、假书、伪作之猖獗己到了无孔不入、无所不为的地步了).就买了回去。读罢有不少读友忿忿不平分别投书写信交出版社转给我我手上现有的就有过四百封信批评我的书写得不尽心、不尽力的有的忍不住斥怪我粗制滥造交了“仿货”加上原来应交予的出版社负责人亦向我抗议乃至施加压力使我也只好认真澄清这件不美丽的“误会”。

    我的书一向翻版很多。有很多版本我压根儿没见过。乃至新马、韩国都有。只不过中国大6特别厉害。我并没有特别——收集我的“滥版假书”中国大6那么广阔要完全收集齐全也不可能、但手上所收集的假、伪、冒版书已过一百三十二种有的还不敢太明目张胆用的是字形类似的草书印作者名字于是成了“汤瑞安”、“温端安”、“湿瑞安”、“温一安”、”温瑞汝”。这是比较客气的有的明写是”温瑞安”新著有的大概以为我常年不入神州有的索性写在封面上大刺刺的注明:“本社获温瑞安大使荣誉授权”、“温瑞安先生特别独家授权本社”……诸如此类的号称和宣传。这都是比较客气的。

    对于这些翻版、滥印很多朋友很多读友很多时候都力劝我依法追究到底——甚至不管是否依法因为“依法”而言他本就是不该盗版、翻印。可是由于我在过去合在大马、台湾、香港办过过大家出版社和杂志社的经验和感情非常能体谅作为出版社经营之不易以及愿意把这种不法盗印(毕竟是从事文化传播事业)解释为“雅盗”——就体谅本书店、图书馆里“偷书”的“贼”多少都说跟窃夺别人财物的不太一样似也不该全一对待。况且为读者利益着想如果能比较廉宜的价格买到我的书让他们负担得起作为作者的我当然愿意我所写的书能传播更广更多人看我的书。而且作为一名文化工作者回为我的书而养活了更多有关相关的人我是极乐意的。当然这种想法只是我个人容忍的极限而且对合法取得版权但因大多翻版、假书而减少收益蒙受损失是十分不公平的。

    对于我个人在稿子上辛勤笔耕。创作意念而言也更加不公道。

    但我一直不想“迫人以绝”况且往积极面想:别人翻印你的书也是一种“看得起你”的“表达方式”我只好/正好以此解嘲/自嘲。

    不过有些假书、伪作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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