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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为已经越了我容忍的极限。

    他们张冠李戴把一些不是我写的书也归我名下不容气说其中有好些是相当允聊乃至无耻的作品充斥了黄色、灰色、黑色意识只怕予青少年读者相当负面的影响另外也有名家如古龙先生的作品居然变成我的“作品”伶越之外挥笔之处惶恐之余更对不起已经仙逝的前辈。以我名义毒化人心滥杀是我不能忍受的。

    我写武侠写侠写情写人性写那些为寻求公理、公义、公道而打抱不平的侠者乱打乱杀非女人即酒鬼赌徒非瑞安之志也我就算写打、杀、性、情都有我的用心、用意宁缺毋滥。

    只不过这一次更“严重”。“少年无情”除了盗用我的名义出版之外还割盗所创的书名和人物、情节种种创意。读者不知真以为“少年四大名捕”之第四部:“少年无情”推出了据查悉“正版”至少销出了三十万册以上而“翻版”这种假冒作品一样有不法书商翻印他们的“假书”这叫“翻盔人者人恒盗之”也卖了二十五万册以上(我手头上就有两种以上不同的版本)影响力不可谓不大。

    尽管翻版我的作品一向销量都不差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甘冒法办之危来从事这种不法活动了。听说我赴上海文庙书市的前一个礼拜貌有一个留胡子的温瑞安在兜销“温瑞安的新书”。之前又有一位姓陈的经销商说我已授权他推销我的版权云云。害得我在文庙书市因让同行浅露仍藏后有朋友还翻查我书后相片“核对”我的“尊容”以辨真伪。而且据确实消息有人还孜孜开夜车写我有了书名但未成书的作品例如:“破阵”“惊梦”“震关东”、“战天王”还包括这本“群龙之”有的是一个人独立执笔有的三五人为一组合实行闹制群议——读者们买书得当心了。

    是以这风气造成了笑该我的几个出版人都怀疑我身边的兄弟和理事或亲近的人中有“卧底”。有些书名我才刚拟定已给传了开去有人已在为我胡凄的题目开工苦写。有一次、在北京我方提到“说英雄谁是英雄”的第六部“群龙之”后至少还有一部才到大结局“天敲”刚谈了部新书名字、在场友好莫不脸色大变且作“鸟兽散”都谈:这次糟了我们都脱不了嫌疑了.在上海我也正要提及“说英雄”故事系列的第七部书名结果周清霖脸色一整马上阻止:“我们不能听你要写就写谁听了就惹麻烦。”

    笑得我。

    其实是啼笑皆非。也无所谓反正我这“无数”名字在87年已拟订了对外一公布在香港马上有我的小说、连环图什么的用了一次又一次一直到今年还用个不体乐此不疲。

    以前在电影里常现自己的情节:例如“91神雕侠侣”里郭富诚所用穿透人身的绝技跟我笔下“游侠纳兰”里白小痴的神秘武功(89年作品)是一样的。“黄飞鸿”男儿当自强乃至“龙城歼霸”都有白莲教、海盗、张保仔拿自己“封神”的挤段跟我写“大侠萧秋水”里九鲫神尼的情节(87车作品)没啥两样。这一次自外面回到香港刚好遇上春节当期找几部电影一看哗什么“大内密探零零”把我写孙青霞的兵器是机关枪的雏型(95年己在香港报刊公开表在“群龙之”和“风流”二文内均有述及)甚至连机器的名称(我称之为:腾腾腾戏内改为拂拂拂)“隔山打牛”隔牛打山上的功失(8o年作品)“神州奇侠”时期的燕狂徒用过89年作品“少年四大名捕”也用过)全都占据了连“冒险王”的李连杰以笔作为武器(91年六人帮)系列陈剑谁的秘技也派上用场实在林林总总不胜枚举只好谈句:如有雷同实属抄我。这样实在是一种变化的恭维:太有成就感了。

    不过难道除了抄袭、模仿之外大家不能稍为用心创作、或略为尊重原创者的版权吗?

    当然类似像“少年无情”的假版书从出版人到冒写人姓甚名谁和他们的资料运作我们都己掌握住了但仍为存厚道、匿其名。至于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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