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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眼叹息。「要是你的魅力不够,我会为你这样神魂颠倒吗?」

    还要人明说,啧!

    「我不为难妳,来,我是真的有东西要给妳看。」把她从沙发中牵起来,曹黔带着她走向另外一间起居室。

    他的眼闪耀着无比的光芒,经过小小的走廊后,把一脸疑惑的她往前推。

    前面迎来的是一整面墙壁的照片,黑白、彩色都有。

    荷眼不能呼吸了。

    她摸着心口,踌躇的来到墙壁面前。

    每张照片都被人用心的贴着,丝毫不伤画面。

    她的眼浏览过去──

    戳了戳上面的人。「……怎么都是同一个人?」

    「眼熟吗?」曹黔出声。

    「都是我……」她声音沙哑了。

    曹黔靠近她,两人并肩。

    「这个地方是跟莱茵河瀑布距离只有三十七公尺落差的夏夫豪森,河上有美丽的餐厅,妳跟我在那边钓鱼,结果,妳吃掉的野餐食物比我钓上来的鱼还要多。」

    「我……想起来,这家餐厅的熏鲑鱼很好吃,我连续吃了两顿,那个叫厄尼的胖老板还把我抱起来转了一圈,害我眼睛冒金星,尖叫的声音在横梁上面绕,厄尼说我把河里的鱼都吓跑了。」

    照片上的她笑语如花,穿着花裙子,手中拎着一条小号蹲鱼。

    「妳手上那条鱼是我的收获。」

    「我想想……是你害我钓的鱼跑掉的。」

    她想起那时的惊险情况,噗啡一笑。

    「妳还想起了什么?」

    曹黔的目光在她的脸庞上留连,声音有着压抑的迫切。

    他要人八百里加急搭机送来的照片真的派上用场。

    荷眼不说话,眼光往下方望去。

    「这里又是哪里?」她雪白的小指点啊点的。

    「啊,这里是圣莫里兹,圣莫里兹是滑雪者的天堂,夏天是登山健行的好地方,我们那个假期有三天是逗留在那里消磨时间的,妳喜欢冷冽的高山气候,越冷,妳玩得越开心。」

    那个傻呼呼的她戴着大毛帽,雪衣上印着泰迪熊图案,叫人发噱。

    「妳知道吗?那件外套我们各有一件,穿起来是很可爱的情人装。」

    「胡扯,你不像会穿那种衣服的人。」她羞他。

    「我也没料想到现在的妳个性会改变这么多。」

    要不是时间有限,他们还约好要去爬马特洪峰看冰河。

    「这个裸男看起来好像是……你。」

    咕嘟,吞进喉咙的口水好大一响。

    顶着湿漉漉的头,腰际围着饭店提供的大浴巾,那个人不是曹黔还有谁,仔细看,那时的他神情还稍稍带点青涩,少了现在的稳重。

    「是妳帮我照的照片。」

    这下,铁证如山了。

    然后,那台相机被冷落到墙角。

    说实在,他们只花了四天在游山玩水上面,其它时候不是没有玩兴,是被热情冲昏头的下半身主导留在饭店,几天几夜下不了床。

    热恋中的男女,难分难舍。

    荷眼在左边的最上角看见两人唯一的一张合照。

    「妳跟我后面那幢房子是我们婚后第一次的租屋,那天,我们新婚第一天,它在伯恩。」

    决定了要一生厮守并不难,尤其在感情萌发的时候,一分钟见不到对方都觉得痛苦。

    不顾闲杂人的反对,他们走进了礼堂。

    于是,有了婚姻,跟,曹言。

    ※※※

    「我要妳。」当他用瘖痖的嗓子对着她敏感的耳垂吹气,她无法拒绝,对一个已经挑动她内心深处欲望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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