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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走开。

    日渐薄热,叫卖声不止。

    一颗颗小汗珠从莫迎欢粉红的玉颊冒出,她只顾着要找冤大头来消费,哪知汗已湿透乌黑的小发辫。

    她的眼睛里只有一锭锭白花花的银子。

    “欢欢,休息一下吧!”少年心疼地抹去她额上的汗,以身躯为她遮挡阳光。

    莫迎欢回头狠凝了他一眼。“你不缺钱是不是?一点苦都吃不得,你想当乞丐吗?”

    “我是怕你累了。”少年无奈的苦笑。

    他从未见过这么爱钱的小女孩,为了钱她可以跟人拼命。

    若说她是穷人家的孩子有此心态倒合理,可是她偏偏是出自富裕人家的大小姐,从小即受尽宠爱,享受一般孩童所不可得的富贵生活。

    而她比同龄孩童早熟,十分聪颖慧心,但是她的聪明才智却用在攒钱上,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累累累,我看是你累了,人家精神好得很。”她的黑白杏眼正打量着人群。

    少年笑了笑。“剩下两只田鼠你带回去炒三杯鼠肉好了,不要卖了。”

    “不行,做人不能太自私,不可夺人所好。”突然她眼一亮。“陈大叔,买两只田鼠回去好下酒……”

    莫迎欢的一张沾蜜小口,很快地就把最后两只田鼠给超乎所值地销出去,低头数着裙兜里的银子,笑得脸上泛着璨璨璀光。

    她什么都不爱,就爱硬冷的银子。

    “今天赚了多少?”少年拿起宽蕉叶为她煽凉。

    她笑眯眯地摸摸银子。“二十一两多。喏!这是你的,八两喔!她说得好慎重。

    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公平,少年只是笑笑地收起来,在初到扬州那两年,这些银两够他和娘生活个大半月。

    刚到扬州时,他们的日子相当困窘,他和娘一面帮人洗衣服、补衣服度日,一面躲避表姑的追杀,常常有一餐没一餐的饿着肚子。

    一年多前,他替生病的娘送衣到莫家隔壁,遇到鬼灵精怪的四岁多小女娃,就此注定两人要纠缠一生的缘份。

    一时不察被个小他近十岁的小女娃算计,她笑得好甜好柔地朝他挥挥手,说要和他合伙做生意。

    当时他只觉小女娃太寂寞,需要个玩伴,因此陪她玩上一玩,因为他也是寂寞的。

    谁知道这一玩意玩上了瘾,她已罢不了手,三天两头不是逼他投些山莱野参上市集兜售,不然就是催着他多设馅阱捕兽逮雀,连溪中鱼、虾都不得幸免。

    而最精明的不只这些,叫卖功夫更是叫人咋舌,看不出一个四、五岁小孩的生意手腕更胜大人。

    赚了钱,她坚持与他四六分。

    当然他四她六,因为叫久了声音会哑,所以她要多分一点。

    还有主意是她出的,动脑的人比较辛苦,自然银子得多收些,好补补脑力的损失。

    “哪!这儿有十文碎银,看在你娘生病的份上,拿去买药吧!”莫迎欢不舍地将碎银两往少年手心一塞。

    好心疼好心疼哦!她五官全皱成一个芝麻饼。

    少年心里暗笑地收回袖袋,他知道她送钱送得多痛苦,但是绝不能退还,否则她会翻脸,还会怪他不知她挣扎的苦楚。

    她就是这么可爱,他才无法不去对她多付出一份心。

    “谢谢。”

    如此过了半年多,少年和莫迎欢的相处早已产生出一种默契,少年几乎只对她说话,旁人的问候、毁誉皆冷眼以待。

    莫迎欢也很奇怪,满脑子怪思想,只要和赚钱有关,一定游说他入伙。

    然后她出主意他出力,合作无间地大赚扬州城百姓的银子,连外来过客的荷包遇着这抢钱二人族,不瘦都难。。

    这日,莫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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