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珞的身高只有一五三,娇小得一塌糊涂,.她不是美人,却极有味道—一种端庄沉静的气韵。于岚突然觉得眼睛一阵刺痛。“茶很棒,”她又喃喃说了一遍,“因为是你泡的。”
丁珞在她身前蹲了下来,忧心地握住她的手。
“赵允宽回来了。”于岚冲口道,“现在就住在我家一—不,他不是为了我回来的。他和既岚的公司有一个工程要处理。”
丁珞的脸上露出了震惊的神色,“我的天哪!于岚……这太糟了!”
“比你所能想像的还糟,我妈已经在动他的脑筋了。”
丁珞担忧地看她,“于岚”,她小心翼翼地问,“最糟的是,你仍然爱着他,是不是?”
于岚整个人僵在椅子上,“别开玩笑了,我怎么可能还爱着他?”她激动得叫了起来,“他像于岚一样地进入我的生命,又那样突然地消失,一走就是八年!连一封信、一张卡片都不曾寄回来过,好像他根本不曾认识过我!这一切对他而言只不过是—一场游戏,而游戏已经结束了!他可以那样不在乎,我为什么不能?再说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我又不是白痴或疯子,怎么可能还……”
接触了珞怜惜而心疼的眸子时,她的愤怒突然完全消逝了,“丁珞,哦,丁珞,”她开始激烈地颤抖,豆大的泪珠无声地滚落,“他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要回来!我本来已经把他完完全全忘了!他为什么还要回来啊!”她扑进丁珞的怀中,不可遏止的抽噎。
丁珞的嘴角抿紧了。如果她手中有一把刀,如果那赵/C宽就在眼前,她真的会一刀刺厂去。该死的,他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一个如此深爱他的女孩!何况,是像于岚这样出色、这样特殊的女孩!
丁珞记得非常清楚,大一时的于岚,是那样的亮丽靖新,虽然一点羞涩,却总带着那么多的热情,去接触身边的每一事物。她本来可以交一大堆朋友,可以将社团搞得轰轰烈烈,却因为一进大学就和赵允宽谈恋爱,占去了她所有课余的时间,遂使她所交的朋友,只限于同寝室的几个人而已。但于岚快乐,并且满足。
然而,大二刚开学的时候,于岚整个人变了。她的脸上失去了血色、嘴边失去了笑意、眼中失去了光彩。她变得沉默、呆滞、而且疏离,仿佛对万事物都已不再关心。她选了最重的课程,参加了好几个社团,拚命地用功、读书。大一时她虽常穿牛仔裤和衬衫,却总挑明亮的颜色作搭配,不时还会换洋装什么的,而今却总是暗色系的长裤和衬衫,仿佛刻意将自己女性的部分完全埋没。她很快地在功课和社团上展露出过人的聪明和才气,为全校瞩目的才女。
到了大三、大四时,那种沉默呆滞没有了,言语间开始有了自信和由内在所带来的果决,但那疏离还在,再没有人能碰触到她的内心世界了。赵允宽毕业之后、想要乘虚而入的追求者不知道有多少,却从来也没有人能接近她。
“若不是因为自己大一时就和她奠定深厚的友谊,”丁珞想,“只怕早就被驱逐出她的心墙之外了。”
幸亏她没有这样做,丁珞怜惜地拥紧了于岚,她从不曾见过用情像于岚这样深沉的女子。她自己也是个感情丰富的人,也不是不曾失恋过,但她的恋爱是渐进的,失恋时,也是所谓“因了解而分手”那型的,悲伤自然免不了,但并不是不能忍受。然而于岚是一古脑儿投注进去,却又在刹那间失去了一切,如果不是还有一个朋友跟在身边,只怕于岚将永远割舍所有的感情。
不,她没有,但是也差不多了。不止一次,丁珞看见于岚撕破倾慕者写来的情书,甚至连拆都不拆开来看。也曾不止一次地在陪于岚回女生宿舍的时候,看到她漠然打发站在那儿等了她一个晚上的男孩,看到他们受挫而辈伤的面孔。有一回,丁珞实在忍不住了,就劝她说,“于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