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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起码一个地方一定很欢迎他去上班,那就是星期五餐厅。

    看到杂志上的男子,巩子琪就决定要讨厌他了。

    他那个头发……她看不顺眼,因为她讨厌男人留长头发。

    他那个俊脸……她没兴趣,因为她老爸比他还帅。

    他那个笑容……她讨厌死了,因为那代表着他是个极为风流的人。

    任何男人都不会让巩子琪用“讨厌死了”这四个字来形容,唯有穆修。

    不知为何,巩子琪天生就讨厌自命风流的男子,可能是因为她父亲的专情吧!所以,她很看不惯风流男子的作为。

    “他长得不错吧?”季蓉媛兴奋的问道,“为了让我们有个幸福又快乐的开始,所以我打算从他下手。”

    “长得不错?”巩子琪细长的柳眉几乎打成死结,“恶……他长得好畸形,这叫不错吗?”

    “畸形?”季蓉媛惊叫着。这么帅的男人,巩子琪竟然说他长得畸形?!

    “是啊!我最讨厌不专情的男人了。”巩子琪对杂志上的人扮了个鬼脸。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们就不讨论他。”

    “对啊!我本来就不想讨论他了。”她可是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要偷什么快说吧!”

    “看这边……”季蓉媛指着杂志上的男人所拿的一只戒指,“这就是我们要偷的东西。这只戒指贵在上头所镶的红宝石,据说这颗宝石最少价值两千万台币,黑市叫价到五千万。”

    “你怎么这么神啊!连黑市的价格都知道?”巩子琪佩服的问道。

    “别忘了……我老爸在做那个。”季蓉媛小声的说道。她家做“当铺”生意,她老爸偶尔也做黑的,只帮熟人销赃,从中获取高额的利润,所以,她自然也懂一点。

    “对喔!我差点忘了。”

    “所以……对了,这颗宝石还有一个名字。”季蓉媛突然想起。

    “名字?什么鬼名字啊……”又不是人还是什么的,还取了名字?笑死人了!她不屑的撇撇嘴。

    “那华。”

    “那华?”巩子琪眨了眨眼睛,“这什么东西啊?”

    “它的名字啦……”季蓉媛差点被巩子琪气到吐血。连这点最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还想要当神偷,真是笑死人了!

    “好啦、好啦!它的名字叫那华,我了解了!”巩子琪知道自己再说下去,季蓉媛一定会气得送进急诊室,于是便转开话题,“那我要怎么样才能偷到它?”

    “据杂志上的报导,那华是穆家的传家宝,其实说是传家宝也有点奇怪,应该说是“以便不时之需”所留下的宝石。

    “穆家有个家训,就是除非穆家濒临破产边缘,否则不能变卖那华,若是不得已卖了,在穆家重振旗鼓时,也要想办法再买回来。”

    “好奇怪的传家宝喔!”

    “还好啦……反正穆氏集团的事业这么庞大,不太可能将那华卖了。”

    “我想也是啦!”依照季蓉媛的说法,穆氏应该挺有钱的,所以既是传家宝,又怎么可能变卖呢?“那我们要怎么得到它?”

    “当然了,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季蓉媛认真的看着巩子琪,“平常,穆家是将那华视为珍宝藏起来,但到了穆修这一代,他的作风就和他的上一辈有差了,他将那华公开展示……”

    “拷!那不是摆明了要我去偷吗?”她不偷似乎很对不起他耶!

    “差不多啦!”季蓉媛压低了声音,“据我所知,已经有很多组人马准备将那华弄到手了。”

    “你怎么知道?也是要拿到你家的当铺销赃吗?”巩子琪也学季蓉媛压低声音。

    “不、不……”她摇了摇头,“那华的目标太明显了,而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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