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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起码有两个真相:我说的真相,与玫玲说的真相。如果你相信我,我是个有说不出苦衷的人,如果你相信玫玲,那么我是个负心的坏男人。

    我的故事是这样的:

    当我认识玫玲的时候,我在铜锣湾皇仁中学念中三,十五岁,玫玲在圣保禄修女学校念中二,十四岁。我们是在舞会认识的。

    她打扮像“十七岁”杂志中的模特儿,大篷裙,小白袜子,前刘海,马尾巴发型,熨得像油条,卷发地垂在脑後,秀丽、活泼、可人。

    我与她情窦初开,虽然没有花前月下,却也看过不少早场公馀场,小冰店里吃过菠萝冰,散步逛过维多利亚公园,陪她到大丸公司找新式衬衫,我们在一起很快乐。

    然後会考毕业,我以五优二艮的成绩考进港大,再三思量之下,转到伦敦大学的皇家理工学院攻读,从此与玫玲故人万里关山隔,只靠信件来往。

    我们以为我们是相爱的,我是她的“男朋友”,她是我的“女朋友”,多年来家长们默许,习惯成了自然。我们一直没有停止写信,每星期一我总是到邮局去寄出航空信一封,说些家常,贴上新鲜的美丽邮票。

    一切都是习惯,但谁也没怀疑过这种习惯。

    日子过去,春去秋来。我相信政玲对我是最最忠实的,在香港她考试毕业,於本校念了一年商科,学会速记打字,并没有升学,她在一间大商行内任秘书职。我有点失望。她家中是老式广东人,觉得女孩子没必要“留学”,况且出来一次实在需要太多的金钱,把这笔钱储蓄作为她将来的嫁柱,已是一层中等面积,可供收租的住宅楼宇。

    第一年暑假我没有回香港,我忙於考试,忙於社交,忙於在欧洲观光。我在IC非常快乐,呼吸着簇新的空气,新任大学生难免有种飘然的感觉。

    最主要的是,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叫姬亚。姬亚姓欧阳,伦敦出生的华人,英籍,会说一点广东话与国语,在伦大圣玛丽学院念药剂,她真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具魔力。

    她也是广东人,皮肤是南方人那种土黄色,正是西方审美眼光认为是最标准的东方特有肤色,大眼睛,用七彩的笔勾出明显的轮廓,头发又黑又长。而且多麽美丽的身裁!细腰、圆臀、长腿、胸部比起洋妞毫不逊色。全伦敦的男生都知道姬亚欧阳。

    但是别误会,那时我并没有变心。我不是那种人。

    事实上我像个呆瓜,一见姬亚使声明:“我是有女朋友的,她在香港。”

    我的确是告诉她,我打算做一个忠实的男人。

    她笑。

    之後我们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我们聊天,说功课,谈国家大事,一起旅行,下棋。最好的朋友。暑假她与友人组织旅行团去东欧,我毫不考虑的跟着去。没看到罗浮宫之前,已经见到南斯拉夫戴乃历山脉的钟乳石柱。

    我都详细地告诉攻玲。

    在宿舍房间里,我有一张玫玲老大的照片。姬亚来看到,端详半晌,说:“幸运的女子。”

    我问:“是吗?为什麽?”

    後来这件事不了了之,我们也没再提。毕竟只是小事,而且她对我很好,我说什么她都视为金科玉律——“俊国说的……”是她每句话的开场白。

    这个暑假使我增加体重十五磅。回到伦敦,我与姬亚打璧球减肥。

    姬亚问:“你有与她睡觉吗?”

    我怔住,球弹在我胸前,差点撞死我。

    “什麽?”

    “上床。”姬亚淡淡地说。

    “当然不!”我说:“她不是那样的人。”

    姬亚说:“上床与人格有什麽关系?喜欢吃巧克力与工作能力也没有关系,两者之间没有比较性,你那么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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