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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再比妹妹烦一点的人,是没有的了。

    搬到伦敦四个星期,先住了三天酒店,再住宿舍,再去租了一间房间住,末了与房东老太婆吵架,又要嚷搬家。我真头痛,不让她搬,准烦死我,耳根不得清静,况且那个房东也过份了一点,欺侮她,妹妹,谁敢碰她一根汗毛?难怪她直跳脚。

    听她形容那房东,也是一绝,“妈的,那老太婆!神经不正常!专欺侮外国人,隔壁房间的女孩子又脏又臭,她什么都不敢理──大家英国人!我呢?嫌这嫌那,我叫学校老师去警告她,她半夜来踢我两次房门!神经病,在那里住久了,她会谋杀我!”

    我只有一个妹妹,也只有一个答案:搬家。

    我到处找房子,终于找到了一层小小的屋子,在楼下,没有暖气,没有家具,但相当静,也比较近妹妹的学校,有两间房间,我与她一个人一间,她总算高兴了。

    但是布置那间屋子需要一笔钱,妹妹带了钱来,她不在乎,我倒有点惭愧,用她的钱。

    但是她要搬家,只好让她搬,总不能叫她给外国人欺侮,花点钱,求个安宁,让她好好念书,我是赞成的。

    她一向娇生惯养,来了外国已经人生地不熟,够苦了。

    再加上功课重压,如果再不让她住得舒服一点,恐怕精神负坦会很重。

    我问她:“你上学放学怎么办?”

    她答:“能走就走,不然挤巴土,你有空来接我。”

    这也是办法,一个人,离开了家,自自然然的便成熟了,镖妹妹这样。我答应了她,于是我们花了三天,把东西都搬好了,我退了大学宿舍,与妹妹住一起。

    她倒是很乖,屋子弄得很整齐,上学放学不迟到!功课也赶上了一大半,我对她很满意。谢谢天,一切总算安定下来了。

    然而她花了近两百镑,两百镑,当我在香港的时候,两百镑算什么呢?妹妹有一只手表,不连税就四百镑。但人在外头,钱不能不小心一点。

    有时候看到妹妹,我想到自己初来时候所受的苦,故此我是尽量不要让她受苦。

    搬到新房子没多久,妹妹忽然跟我说:“哥,你知道什么?这园子有一个缺点!”

    我瞪着她:“什么缺点?”我说:“你要是再吹毛求疵,瞧我揍不揍了你!”

    她说:“哥!有一个坟场在花园邻近,你没有看见吗?一个坟场,”

    “坟场不是一个个的,而且你管呢?你怕鬼?”

    “当然怕!”

    “鬼也怕你。”我笑说:“别去理它,晚上早点回来睡觉,别去什么劳杂子的舞会了,知道吗?”

    但是妹妹还是很紧张:“老天,怎么看房子的时候就没发觉?可能与公园贴得紧,都是绿色的草,绿色的树,竟没看见,昨天忽然发现了,真吓一跳,我的天。”

    “我天天陪着你,怕什么呢?”

    女孩子到底还是女孩子,我得安慰她。

    妹妹也很好,她只提了一次,也不提了。不过她使我知道,咱们的小房子旁边,有一所坟场。

    我并不讨厌坟场,墓里躺的不过是死人,活人通常比死人可怕一千信,死人没什么值得惊骇的。

    星期二我有空,开车送妹妹去上学,她的学校开始得早,八点半出发,九点钟打第一次铃,我的车回转来的时候,才八点三刻。

    我看到了那所坟场。

    天气极冷。

    一层雾附在地下两三尺处,紧贴着草地,人如果走在那种草雾里,看不到脚。很有点鬼里鬼气,这点我承认。

    大清晨,没太阳,天阴,这种雾,坟场,怪不得妹妹害怕,但这是白天呢,恐怕外国鬼与中国完一样吧?白天是不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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