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最好是门当户对,丈夫略比妻子强一点。趁早结婚,享受家庭之乐,不要以为你现在年轻,花多眼乱,做只蝴蝶,扑来扑去,仿佛乐趣无穷的样子,其实苦多过乐,每周末约人约得心疲力倦,每日下班回家是冷冷清清的。结婚有结婚的好处,你想想,却尔斯。”
他不出声。
“忠言逆耳。”我叹口气,“你去约会莉莉吧,她是个很能干很可爱的女孩子,月薪也近三千五,家庭清白。”
却尔斯反问:“你呢,你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我?”我说:“我?”
“说来听听。”却尔斯说。
“中英文比我好一点,钱赚得比我多一点。比我理智比我镇静,比我成熟比我聪明──什么都胜我一筹。”
“你以为这种人真正有在?”却尔斯问。
“为什么不?”我笑着反问:“我根本是个最普通的人,比我略胜一筹的人不知有多少。”
他笑。
后来他就约莉莉上街,莉莉兴奋得不得了。
却尔斯并不是坏人,只是老土,喜欢在女人面前夸口。他若真开部金色劳斯莱斯来接我上一百尺长的游艇,我也就听他吹牛,偏偏他又只开一部老爷车。若果他有诚意,别说是老爷车,挤公路车我也干,偏偏他又只想揩油。吃个中午饭什么的,我想来想去,犯不看与这种人在一起抛头露脸的,所以不做这种没前途的事,想必他也明白,所以退一步找莉莉。
其实莉莉样样胜过我百信:年轻、漂亮、够劲、皮肤油光水滑、绷得紧紧,笑容可掬……诚然,她没念过大学,她不爱百~万\小!说,但是这有什么关系?与却尔斯真是同类同族人。
现在却尔斯常与莉莉见面。
有一日,我拿着文件到外头找莉莉,有事问她。她与一个年轻男人在说话。
莉莉一见我,连忙撇下他迎上来。
那男人一侧头,我呆住了,只见他浓眉大眼,薄薄的嘴唇,笔挺鼻子,一副高傲的样子,身上是白衬衫,灰色西装,灰色领带,一双薄底黑皮鞋,浑身上下,让人看着,说不出的舒服。
我心忽然温柔下来,轻轻放低文件夹子。
莉莉跟他说:“你走吧,我都知道了,现在我老板找我有事,没空跟你说话。”
我忙说:“莉莉,我没要紧事,你们谈吧。”
可是那男人向我点点头,转身就走。他略带点瘦削,手插在裤袋里。
我问:“他是谁?”
“谁?他?”莉莉气鼓鼓的说:“他就是我表哥,那个神经病。”
“什么?”我惊问:“那就是被你形容为木头木脑的小老头子,我不明白!”
“你说他是不是神经病?大清早跑来教训我。”莉莉气得不得了。
我说:“别在这里嚷嚷的,到我房来喝杯茶慢慢说。”
她说:“我妈妈也是的,自己不敢说的话,倒叫外人来教训我。”
“君子爱人以德,他身为表哥,说你几句也很应该。”
“你不知道其中因由,他有什么道理干涉我晚上几点锺回家?”莉莉硬是不服气。
我坐下来,呷一杯茶,心中盘旋着那个人冷峻的嘴角。
我略为迟疑,问莉莉:“你表哥什么年纪了?在哪里做事?有没有女朋友?”
“三十五岁,在港大做高级讲师,未婚,没女友。”莉莉撇撇嘴,“谁跟他做朋友?”
我的心活动起来,“他有什么嗜好?”
“屁嗜好。整个周末锁在家中不出去,他屋子很大,政府津贴的。有次我想借他家的客厅开派对,他硬是不肯,你说小器不小器?只有妈妈叫他来吃饭,他才来,妈想我跟他走在一起,你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