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天,就看见她了。
毕竟理工学院的女生不是那么多。
她穿红毛衣,齐膝裙,一双白球鞋,面孔上有一般少见的心平气和。
很少见到宁静的面孔了,她一副泰山崩于前不动于色的样子。
现代人多数是憔悴的、焦急的、匆匆忙忙,早已忘记享受生活。
现代的都市人每做一样事,起码要有三四个目的,企图这样,企图那样,渐渐相由心生,面孔都丑陋起来。
但她不一样,五官并不见得很美,不过看上去舒服,就是因为她宁静的姿态。
一眼就喜欢她了。
我在家有个绰号叫“慢王”,妹妹是火车头,自小与我吵,因为我什么都比她慢三拍,她受不了我。
我也受不了她。幼时,一起活动的机会很多,像上学、去教堂、看电影,都得一块儿,她为此非常不耐烦,时时抱怨。
现在长大了,各自为政,但一见面,她仍然骂我。
“怎么搅的?穿件外套都要十五分钟。”
“到楼下寄封信,是四十五分钟。”
有一次她催我催得慌,下得楼来站在门口,我发觉脚上仍然穿着拖鞋,我顿时怪叫起来。结果我们还是分两路出发。
妹妹老说:“你以为他(指我)早睡了吗?过了三个钟头,发觉他在抽烟呷茶听音乐。”恨得牙痒痒的。
我认为她不会享福。
做人嘛,既来之则安之,一直冲也无处可去,不如慢慢走,慢工出细货。
妹妹很不明白这个道理。
许多人也不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当我看到一张这么平静舒坦的面孔,我忍不住就想:她是不是我的同类呢?
我太高兴了。
我暗暗注视她。
她打开书本的时候都是慢吞吞的,很娴静。我心更定,看来是同道中人。
她仿佛在戒香烟阶段,因我见她嚼口香糖。
下课的时候,她从从容容的拾起书本,出门去。
在校园,也见过她。
她有一部脚踏车,四排档,大轮子,背后有一只铁丝网篮子,载她上学放学。
永远优优悠悠。
最欣赏她这一点。
今年廿五岁了,还巧遇到这么合心意的女孩子。
朋友们说:“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看上她?”
“沈瑛?不见得出色呀,蛮有气质就是了。但大学里有气质的女孩是很多的。”
“人还清秀。”
总之没有给她一百分,或是九十分。
换句话说,没有人为她惊艳。
除了我。
够了够了,否则竞争老太多,我又会退缩,我是最不爱趁热闹的一个人。
终于有一日,机会来了。
上午的课,她早来,我亦早到。大家到课室门口相遇,晚秋的阳光特别可贵,影树羽状之叶子已落得七七八八,细细碎碎撒在我们脚跟下。
她很不经意的抬起眼看我一下,哗,眼神真美。
我立刻搭讪的说:“这种天气,最好是喝露天咖啡。”
她闲闲的说:“山顶不是有一家?”
“不知你下午四时有没有空?”
“刚放学。”她微笑着。
我的心微微被吊了起来,好抑或不好呢?
“好吧。”她在适当时候作出决定。
“谢谢你答应我。”我放下了心。
她侧侧头。
下午四时我开车接她上山。她的那部脚踏车可以折拢,放进行李箱。
两个人都很静默,我使出我那慢吞吞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