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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第一天,就看见她了。

    毕竟理工学院的女生不是那么多。

    她穿红毛衣,齐膝裙,一双白球鞋,面孔上有一般少见的心平气和。

    很少见到宁静的面孔了,她一副泰山崩于前不动于色的样子。

    现代人多数是憔悴的、焦急的、匆匆忙忙,早已忘记享受生活。

    现代的都市人每做一样事,起码要有三四个目的,企图这样,企图那样,渐渐相由心生,面孔都丑陋起来。

    但她不一样,五官并不见得很美,不过看上去舒服,就是因为她宁静的姿态。

    一眼就喜欢她了。

    我在家有个绰号叫“慢王”,妹妹是火车头,自小与我吵,因为我什么都比她慢三拍,她受不了我。

    我也受不了她。幼时,一起活动的机会很多,像上学、去教堂、看电影,都得一块儿,她为此非常不耐烦,时时抱怨。

    现在长大了,各自为政,但一见面,她仍然骂我。

    “怎么搅的?穿件外套都要十五分钟。”

    “到楼下寄封信,是四十五分钟。”

    有一次她催我催得慌,下得楼来站在门口,我发觉脚上仍然穿着拖鞋,我顿时怪叫起来。结果我们还是分两路出发。

    妹妹老说:“你以为他(指我)早睡了吗?过了三个钟头,发觉他在抽烟呷茶听音乐。”恨得牙痒痒的。

    我认为她不会享福。

    做人嘛,既来之则安之,一直冲也无处可去,不如慢慢走,慢工出细货。

    妹妹很不明白这个道理。

    许多人也不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当我看到一张这么平静舒坦的面孔,我忍不住就想:她是不是我的同类呢?

    我太高兴了。

    我暗暗注视她。

    她打开书本的时候都是慢吞吞的,很娴静。我心更定,看来是同道中人。

    她仿佛在戒香烟阶段,因我见她嚼口香糖。

    下课的时候,她从从容容的拾起书本,出门去。

    在校园,也见过她。

    她有一部脚踏车,四排档,大轮子,背后有一只铁丝网篮子,载她上学放学。

    永远优优悠悠。

    最欣赏她这一点。

    今年廿五岁了,还巧遇到这么合心意的女孩子。

    朋友们说:“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看上她?”

    “沈瑛?不见得出色呀,蛮有气质就是了。但大学里有气质的女孩是很多的。”

    “人还清秀。”

    总之没有给她一百分,或是九十分。

    换句话说,没有人为她惊艳。

    除了我。

    够了够了,否则竞争老太多,我又会退缩,我是最不爱趁热闹的一个人。

    终于有一日,机会来了。

    上午的课,她早来,我亦早到。大家到课室门口相遇,晚秋的阳光特别可贵,影树羽状之叶子已落得七七八八,细细碎碎撒在我们脚跟下。

    她很不经意的抬起眼看我一下,哗,眼神真美。

    我立刻搭讪的说:“这种天气,最好是喝露天咖啡。”

    她闲闲的说:“山顶不是有一家?”

    “不知你下午四时有没有空?”

    “刚放学。”她微笑着。

    我的心微微被吊了起来,好抑或不好呢?

    “好吧。”她在适当时候作出决定。

    “谢谢你答应我。”我放下了心。

    她侧侧头。

    下午四时我开车接她上山。她的那部脚踏车可以折拢,放进行李箱。

    两个人都很静默,我使出我那慢吞吞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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