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走来走动的人,欧洲热得像她的自己手掌。
我说:“……想买点东西给妻子与孩子。”
她微笑,“怎么能去大公司买呢?大公司一向买不到好东西。”她偷偷看我一眼。
我笑,“那该去什么地方?你带路好了。”
“去香舍丽榭,好是好,可是那东西又俗艳,我们去里和利路。”她建议。
我根本无所谓,跟着她走。我难得有这样的空,雨还是下着,我帮她拿着伞,她问我可要乘地下火车,她可是情愿走路。我说开了思恩的车来,不过怕步行还方便得多,于是大家走路。
我们一片片店走着,她讨价还价,那眼光是很独到的,为我拣了一整套的PC大大小小的皮夹子,我都买了。店员显然以为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有点难为清,后来付钱的时候忍不住解释,“她是妹妹。”
兰花一脸异气,她说:“你会法文啊,我倒是献丑了。”
我说:“那里;思恩的法文才好,我是胡诌的。当年请了一个补习老师,他说得这么好了,我始终不行。”
兰花微笑,“你们两兄弟,没一点相像之处,可是弟弟一直夸哥哥,哥哥也一直夸弟弟。”
我慢慢的说:“是不像,思恩长的漂亮。”
她说:“我没有这样的意思。”忽然脸红了。
她又陪我去买了童装大衣,我因有个专家陪着,索性大买起来,连香港的亲戚也人各一件,大包小包的,不亦乐乎。然后我觉得;似乎也该送她一样什么。思恩始终对她有意思的,她又陪了我一个中午。
她在肴一只女装表,我趁她不在意,问了价钱,一千五百法朗,浪琴,我悄悄的买了放在口袋里。
我们找到车子,把东西放在行李箱里,那辆莲花的行李箱小得可怜。
她说:“思恩的车子。”
我微笑,“是,男人就这样,太太不在,总要作怪──他这车子快点,公路上方便,我就借了来用。”
她笑了。走了这半日,她也累了。我有义务请她午饭,于是开口约她,并问:“你有朋友同来?请他一道。”
她很喜悦:“谢谢,我正想:上哪里吃饭呢?不,我没有朋友,我是一个人来的。”
她想去左岸吃海鲜,我为难了,我并不熟那里,那里据说阿飞甚多。
我笑说:“我是老了,俗得很,只配在右岸荡荡,你若高兴,我们去美心吃一顿。”
“那里贵。”她说:“不好。”
“你倒不必为我省钱。”我微笑。
“我穿这牛仔裤雨衣,人家必把我当女叫化。”她说。
这女孩是固执的,我只好陪她去左岸,由她开车。她开车我掩着脸。她那作风与思恩倒是一对,再窄再弯的长板路还是飞着,终于到了,我下车,双膝软软的没劲道,吓坏了,到底老了。
她倒神采飞扬,选了一家小饭店,撕着面包,过堡多的白葡萄酒,叫了几碟子莫名其妙的东西。难得她在法国也混得这么好,实在不像考一等荣誉的学生,适才买东西的时候又如此小资产阶级。
我说:“……如果与思恩在一起,倒是有趣,他也喜欢这样。”我有意探听一下她对思恩的意思。
她说:“思恩?他喜欢得太多了。”她停了一停:“太多了。”
我坦白的说:“他喜欢你。”
她笑了,牙齿雪白的,她说:“沈大哥,你是君子人,你不会明白思恩的。”
我说:“思恩并不是坏孩子。”
她温和的答:“是。”那口气,也与思恩差不多。
我这才发觉,她的好处不止是会“穿一件贴身的裙子”,像妻所形容一般,我忽然喜欢她起来,存心爱她嫁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