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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不知道,你有你的风格;你只穿你爱穿的衣服,你只吃你爱吃的东西,只做你认为对的事。你,”Mlies顿了一下,用食指压住我的鼻尖,“是绝对不同,绝对有个性,有你自己的style的,对我来说,这就是美,懂不懂?”他像在指导课堂上的小学生。

    我没有回答,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思索着我还有没有不往下陷的希望。

    “咖啡吧”在东村一家教堂的地下室,是间很有味道的小店,群集了不少纽约的上班族,在这儿享受“夜生活”。它的另一个特殊之处,是提供小型的艺术表演给创作者和欣赏者,包括音乐、小型舞台剧、个人脱口秀等等。Mlies和我到的时候,台上的表演者是一个音乐团体,演唱着一些早期的流行歌曲,在我这个年纪听来,颇能勾起学生时代的回忆。

    我们没有像专程来欣赏表演的人那样围在舞台边,只在吧台边挑个位子坐下来,闲闲地喝酒聊天,偶尔才抬头看看有点距离的表演。有时也只是沉默不语,各自享受自己的思考空间。

    “我没有来过这种地方。”我对Mlies说。

    “没有?台北没有夜生活吗?”Mlies惊讶地问我。

    “台北的夜生活可丰富罗!改天再带你去见识见识。”

    “那你怎么可能没去过类似的地方?”

    “当然台北也有现场演唱的Pub啦,钢琴酒吧啦,餐厅这些,我也去过几次。可是在纽约—这是第一次。”

    “我以为十年前你把整个纽约都踏平了;听于芬说,你连时报广场上的色情书店都去过好几回。”

    “小时候一心想把旅游书上记载的特殊地点全都走过,就像你所说的那种‘观光客’的心态,盲目地看过一个接一个的地方;太贵的,去不起,旅游书上没有的,我不知道。很笨的一种旅行方法,所以错过了不少好地方—像是这里。另一个原因是,使六岁的小女孩,所有的大人都禁止我入夜后一个人在纽约市乱逛。”

    “看来我有不少献宝的机会了;记得我说过,我是个很不错的向导吗?”

    “Sure!我想看看真正纽约人生活中的去处。”

    “那你是找对人了!”

    我们又静了下来,很奇怪的是,这种沉默一点也不令人尴尬,反而有点“享受”的感觉。

    舞台上,演唱者正在唱一首旋律极为优美而轻快的歌。

    我不自觉地低声跟着哼了起来;这是首七零年代中期的老歌了—当时我还在学小猫小狗跳,但即使十几年后我听到这首歌,也很难不去佩服歌词中的豁达和潇洒....,En、gland  Dan  &  John  Ford  Coley的I'd  re-ally  love  to  see  yon  tonight....

    “  让我猜猜,又一首你喜欢的歌?”

    “嗯。这首歌曾经是我奉行不渝的爱情观。”

    “曾经?”

    “对。小时候会很理智地把想谈什么样的恋爱、什么情况、什么对象都假设好。听到这首歌的时候简直是‘惊为天人’,因为那正是我要的那种爱情,不拖泥带水,而且买卖不在仁义在—谈不了恋爱还是可以做朋友。”

    “后来你的爱情观改变了?”

    “交往过几个人之后,我发现了一件重大事实,”我边点头边说:“我是个‘我爱你’和‘再见’不能并存的人;我无法在对一个人说完‘我爱你’之后说‘再见’,隔多久都不行。”

    “为什么?”

    “一种责任感吧?我想。说出那三个字,代表我对彼此的感情和付出的感动必须负责—对我来说,这是经过审慎思考和磨练的,它甚至可以代表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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