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正在全速上升,挤在人堆里颇不好受。不管是透气还是见见十年前的Josh,我都希望电梯快在九楼开门;楼下服务台的小姐告诉我,摄影组在九楼。
终于到站了!在电梯门关上的前一秒,我终于挤出人堆冲了出去。看看一身,为了这个会面特别穿的套装已经全毁了。算了!管他呢!办正事要紧。九楼是很典型的报社办公室,又吵又忙又乱。我好不容易看到一个闲在一边灌咖啡的金发碧眼的大帅哥,赶紧走过去问他:“抱歉!请问JoshGeiman的座位在哪里?”
那个帅哥打量了我足足二十秒,久到让我怀疑是不是衣服在电梯里被挤破了(这也太荒谬了吧?!)。然后他才缓缓和开口:“找他有什么事吗?”
“呃....这是很私人的事,我只能和他当面谈。”我说。
“好吧!这里太吵了,你到里面茶水间去,我把事情交代完才过去。你自己先倒杯饮料喝吧!”
“谢谢。”我礼貌地向他点点头,往他指的茶水间方向踱过去,走了三秒才想到,他说的是“我过去”而不是“他过去”,那么“我”不就是....我立刻回过头去看那个正和另一个商量事情的大帅哥—Josh—我今天要找的人。哎!果真是男大十九变,当年他那和我一百六十五的身高差不多的个子,现在至少高过我一个头....算了,待会儿再和他好好叙叙旧。
五分钟后,金发帅哥—抱歉,我还无法把他和我心目中的
Josh画上等号—捧着他的空咖啡杯晃进茶水间,,先替他自己倒了杯水才开口问道:“除了FanYu,我不记得自己和任何东方女子发生过‘很私人的事’,So,说吧,她要你来找我做什么?”
老天!这一点都不象我记忆中目讷和善的Josh,这么尖锐而冷峻。哎!二十六七岁就能在纽约时报占有一席之地,想必受过的历练不是我所能想象的。不过,我还是忍不住想逗逗他。把眼光从大玻璃外迷人的远景调回来,我问他:“先把那件‘私人的事’放一边。你确定你真的不认识我?”
又一个二十秒,他把我从头开脚再看一遍,包括我过肩的半长发、鼻梁上架的复古式眼镜,咖啡色裤子和一寸高的鞋子;我自觉和高中时期唯一的不同是我的“造型”,所以只能把Josh的迟钝解释为西方人对东方脸孔的“统一性”—他们眼中所有的东方人看起来都差不多。
没办法!当Josh再用那副痴呆脸对着我,我只好给点启示了:“你还教过我打篮球呀!兄弟!”
“Kay?KayLu?!真的是你!!”Josh露出了惊喜加不可思议的表情,是嘛1这才是我认识的好朋友Josh,小男孩Josh,给我一个大熊式拥抱的Josh。
“看起来你混得还不错嘛!”我笑道。
“还好啦!大学时就在这儿打了四年工,也该有点成绩了。你呢?最近还好吗?你走之后大伙儿还是不时会提到你,常向Fan打听你的消息。我最后一次听Fan说,你已经在当实习医生了,是吗?”
“嗯!今年夏天拿到了住院医师的资格。不过我打算到哥伦比亚大学继续修博士,同时接受住院医师的训练。”
“所以,以后可以常见面罗!”
“应该是吧。”我笑着点点头,决定该是导入正题的时候了。“知道我要和你谈什么‘私人的事’吗?”
“不只是叙旧?”Josh恢复了警觉性。
“不只是叙旧,Sorry。”我摇摇头,“我选择到纽约修学位的另一个原因是,Fan的孩子两个月后出世。”
“芬的什么?”Josh放大声量,倐的从他靠着的墙站直。
“芬的孩子,也是你的孩子—你应该算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