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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证实自己的红疹已对女性免疫,冠侯成了采花大盗,四处去拈花惹草。

    “锦真,你的手借我摸一下。”

    锦真还纳闷,冠候吃错什么药了?胆敢对她请求借手摸一下?难不成他今天是吃了强力春药发骚中,或是吞了一大瓶免疫酵素,对女性免疫啦?

    以前,她或许会将他归类于第三性,但自从与他共事后,她终也明白冠侯可怜的遭遇,为了发挥同胞爱,她极力避免与他接触。

    但这一次情况似乎不同了,是冠侯亲口要求,而她又是同事口中有求必应的万应婆,要她忍着不帮似乎不仁道,也不符合自己的个性。

    “你确定要摸?”好吧,反正求死的是他,又不是她逼他的。

    “确定。”

    “肯定要摸?”

    “没错。

    好吧,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伸出白嫩手臂,主动为他服务。没半刻,只见——

    哇!妈呀,万疹齐放,无一幸免!

    冠侯也着实吓得目瞪口呆!他的病仍带着,未免疫呀,那怎么独独对沈冬苇起不了作用?是她处在安全值之下,还是她根本是个怪胎、奇葩?

    锦真以充满抱歉的语气对他重申:“这可是你自己要求的,和我无关。”

    “我知道,我知道。喔,对了。麻烦你告诉局长,我挂急诊去了!”

    “知道了,快去吧。”

    他的言行还真是古怪,但锦真也由他挫败的眼神中看出,他对这毛病挺困扰的,却又苦于无法可施。

    只好依言先替他请假了。

    ***

    打过特效药,略显疲惫地返回警局。

    甫踏进局内,冠侯也意外收到一项任务——

    睽别六年的旧情人吕偌宜之父吕炎璋委托警方保护其子安危。也就是说,他将进驻吕宅,并与尚未出阁的偌宜有朝夕相处的机会。

    即使时间已抹去大半的伤,但结疤的伤口一经挑动,当年的痛楚亦是不留情地一涌而上。

    星宇眼尖发现他身上的余疹,关心问道:“你又被哪个女人给摸着了?刚才锦真替你请假,我还在想,你肯定又逢女灾了,没想到,你还真的是为此挂急诊。”

    一抹苦笑带过,心忖道,他怎好对上司说这一次是他自找的?

    “放心啦,我还顶得过。对了,学长,我刚听局里人说,吕炎璋请求警方保护他,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不提,星宇险些忘了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告诉他。上面有指,不,名单上也清楚注明,这事冠侯亦有份呢!

    星宇大致简单明了将所知消息告知冠侯,好让他也有个底,就算接了手,也不致摸不着头绪、拿不清方向。

    听完学长的陈述,冠侯非常坚定且丝毫不予考虑地回问:“学长,我可以拒绝吗?”他不想在伤口上洒盐巴,让自己再疼上一次,因为那滋味实在不好受。

    星宇非常明白他的想法,只是——

    “放眼看去,就你最适合。而且吕家人也指定要你。”

    他了解冠展的顾忌,但身任公职的人,是没有权利拒绝任何阶级公民的委托。“你早忘了她了,不是?”

    他是尽力了,但效果不是很好。即使他将一切喜怒哀乐全寄情于工作上,但心灵深处总有归于平静的时刻,在休息的时候,那痛楚便会悄悄浮上心头,恶狠狠地啃噬他的内心。

    “相信我,我真的不适任。但,整件事的关键不在我对吕偌宜旧情未了,而是我自认我不适合这个任务。学长,您改派其他同事去吧。”

    斩钉截铁的拒绝,即使是得罪了吕家人,他也不在乎。说真的,他一点也不在乎姓吕的看重他、抬举他,而他也不打算卖吕炎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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