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连警局也不愿收留你,可见你有多糟糕。”
就算侮辱她、轻蔑她,也要摆脱她才行!这是他今天最主要的工作。
冬苇好似事不关己似的,不但不生气,还像聆听他唱歌般的一脸投入,全然不当他的重话与恶劣态度为一回事。
“他们不留我,你可以呀!”
嘎?她说的是什么话?他就是不想留她,才会这么积极地想将她往外推!可她竟敢寡廉鲜耻地要求他收留?
她当他是慈善家,专收留来路不明的阿猫阿狗的啊?还是,她根本是有计划地想在他身上搭些好康的?
姑且不论这些,他只知道,他不能有妇人之仁,否则他的下场会很凄惨。
“你别会错意,只是我家没多余的房间可留人。”
骗人,他的寓所有七十六点三七坪,三房两厅三卫浴,里头可舒服了!全套的先锋音响、金格人体工学名床,还有一间藏书千册的书房,他还敢说没有多余的房间!他的良心是被狗啃噬了,还是今世的他根本是冷血无情、铁石心肠?
你不担心我露宿街头挨饿受冻,或是你不怕我一人流
落在外,遭人侵害?这里的治安如何,你该最清楚了。入了夜,飙车族、游民一大难,我一个弱女子在街上游荡是很危险的,万一有人问起我为何在外徘徊不肯回去时,若是告诉他们,是某分局警员将我抛弃在这,你想,你会有什么后果?
以柔性言语恐吓于他,她可大胆了!难道她就不怕言辞威胁公职人员,她的罪可不轻?
但话又说回来,她说得也没错,于情于理,他是该助她度过眼前的难关。
只是,她是他的大忌!他能睁只眼、闭只眼,把她当隐形人看待吗?又能一视同仁当收留个朋友般阿莎力吗?
这样的结果似乎机会渺茫,没得商量。
况且,没得住,她可以求援警察局,不敢夜宿街头,她可以去找人民保母,等天亮才走,他想还没有一间警局敢拒绝她的。
是以,他极力摆脱地说道:“这个世界,唯一能帮人解决困难的只有二十四小时全年无休的警察局。没得住,找警察帮忙,他们会义不容辞帮你解决的。”
冠侯将责任迳往其它警局推,浑然忘了他也是成员之一。
冬苇抓着他的语病反驳:“但这个世界上,也有不负责任的警察呀。”
“你放心,只要你点得出名来,我定叫他吃不完兜着走!非但要他没官做,还得吃牢饭去!”冠侯说得慷慨激昂,气势磅礴得很。
这话可是他自个说的,她可没逼他。
“那个人就叫谷冠侯。”
“这么巧,他也姓谷——你在说我?”
“不是说,是点名。是你要我点出那恶劣警察的姓名,好让他吃不完兜着走的。”冬苇并非存心看他出馍,只是他话说得太快,浑然忘了自己已完全符合他自己口中恶警员的形象。
摊开双手,他投降了。但他的让步,并不代表他已接受了她。
“行了,算我投降了!不过咱们得先说好,只住一晚,明天我上班前,你得滚蛋。”
冬苇只是不发一语地以灵黠的目光望着他,心忖道,反正时间充裕,可以赖着一晚,就不愁戏唱不下去了。
***
一个人可以把家里弄得这么乱、空气污染得这么厉害,还真不简单。
大门一开,一阵霉味扑鼻呛人,幸亏他早上上班前已把四周窗户和落地窗全打开来,好让空气对流,否则现在进门的人,说不定已晕倒在大门玄关处。
他以为她会像他老妈一样破口大骂,要不也碎碎念一番,如果她太碎碎念,或许他还有理由再赶她一回,但出乎意料的,她安静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