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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里客栈内,三个年轻女子在房里叽叽喳喳的说着话。

    一逃离那两个让她出糗的臭男人后,李瑾就带着火铃和蔻儿找了家干净的客栈住下了来,才没一会儿时间,她就忘了刚才发生的那些不愉快,快乐的跟蔻儿说些笑话。

    这就是她可爱的地方,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没心机也不会记恨,她的座右铭是──绝不让不如意的事在心上停留。

    「小姐!我们行程已经延迟了多天,离舅老爷的寿辰仅剩不到半个月,妳确定要在这儿多作停留吗?」

    火铃实在不希望李瑾多耽搁行程,一来前些日子因李瑾的多愁善感,每一处都已经多住了几天,与原本预订抵达的日子已迟了些,再加上江湖险恶什么风险都有可能出现,她不希望冒这个险,早早抵达才是上策。

    「那当然啰!蔻儿的事情还没帮她解决,我们怎么离开。」李瑾一副理所当然的表隋。  「小姐!谢谢妳!但那秦家不是好惹的,加上有县老爷做后盾,我们小老百姓哪能跟他们争,我跟我哥已经认命了。」蔻儿不禁叹了口气。

    「怎么可以认命呢?跟亲爱的兄长生离三十年,那还得了,我十一皇兄如果离开我一个月,就会把我闷死了。」李瑾心直口快的说。

    「小姐!」火铃警告的使个眼色。

    「喔!」李瑾吐吐舌头,还好蔻儿似乎没听见她说溜嘴。谁敦她真的跟十一皇兄很要好嘛!自小就只有这个十一皇兄因为与她年纪相仿,又兴趣相投──都爱骑马爱雕刻,会跟她玩在一起,从不会嘲笑她的爱哭,所以他们俩自小感情就很好。

    「但是……」蔻儿仍有些犹豫。

    「好了!妳别再说了,反正我是管定了!」李瑾转向火铃交代道:「火铃!妳现在就出去查一查,看那秦少爷手是不是真的中毒了。」

    李瑾个性的最大特色就是想什么就马上执行,不喜欢拖拖拉拉的。

    「是!小姐!我这就去办。」

    火铃见这位小公主管闲事的心意已坚,知道再劝也是枉然,只好听命行事。

    火铃正待转身出门时,突然回过头来叮咛的说:「请小姐务必留在客栈中,千万不要一个人跑出去,免得发生危险。」

    以她对李瑾的认识,这句叮咛恐怕只能当安慰自己用,那丫头会乖乖听话才怪!

    「好!我知道了。快去吧!」李瑾不耐烦的应道。

    一等火铃前脚跨出房门,李瑾果真急忙的问蔻儿:「蔻儿!那秦府位在哪儿,秦世强最喜欢到什么地方去?」

    「秦府坐落在城中最热闹的东街上,房子宏伟气派,只要到东街一问,每个人都知道。至于那秦世强喜欢到什么地方去,我就不知道了。」

    蔻儿不了解李瑾问这话的用意,她不是要火铃出去查了吗?

    「哦!对了!」蔻儿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他几乎每天黄昏都会骑马经过城南门,上回他就是在那儿摔伤了手臂的。」

    「太好,这就够了,走!咱们现在就去南门等他。」

    李瑾一听马上兴匆匆的拉着蔻儿的小手就要出门。

    「但是,小姐,刚刚火铃姊姊说请妳别自个儿出去啊!会有危险的。」蔻儿急着应道。

    「别怕!我答应她不一个人出去,但是妳跟我是两个人啊!走吧!不会有事的。」李瑾说完,拖着蔻儿就走出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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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宫的这些日子以来,要说什么事最能让李瑾开心的,那大概就是吃遍各种小吃了。

    尤其是冰糖葫芦和糖炒栗子,她可是爱死了,且百吃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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