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夜幕轻轻地盖上一匹黑纱于天地闲。
晚风凉爽宜人。舒舒服服得;如飞起来般轻松。
被物质文明淹没的都市偏偏不懂享受风的沁凉,独钟窝在人工冷气房中将快乐留给自己,痛苦留予他人。
台北这个繁荣的夜都市,人夜后愈加热闹。
座落于台北市区的“星夜茶坊”是喧闹中的一股清流,十分耀眼。
只是今天,净僻一角有些诡异气息。
“他还没死心?”真不可思议。
“你真的是见色忘友的最佳代表。”
“现在你身边不是有个超级大帅哥,要我何用?”
“送你好了。、”看那个笨蛋忙得要死,连这一点小小的公事都搞不定,找他来岂不是砸自己的么口?
“谢谢!
“不客气……”那不是……“他来了!”他就不能别来烦她?她一火起来可能会动粗的。
“繁星,你好厂排开人群,不速之客彬彬有礼地向躲在一边的老板打招呼。
不好!揉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凌繁星生平第一次觉得很无力地站起,求救的眼神不时飘向旁边忙著喝饮料的俏丽女子。
“别来无恙?”其实才一个星期没见,怎么她一来茶坊,他就尾随而至,该不会是在她身上装了什么追踪器巴!。
“不介绍一下?”朱蔚雯享受够了被人哀求的快感,起身道。哼,凌繁星,整人一世,被缠一时,终于蹋到铁板了吧!
演戏细胞绝佳的凌繁星立即环住朱蔚雯的腰,‘小雯,这是我的朋友林裕禾;林先生,这位是我的‘女’朋友,朱蔚雯。”她不仅大大地强调“女”这个字,远在称’呼上分出亲疏。“你!”她竟然真的不把他的爱放在心上。那位林裕禾先生觉得心都碎了。“你不愿意嫁给我没关怀,我们可以先试著当男女朋友,好不好?真的,我不会逼你的。”深情款款地执起哭笑不得的凌繁星的手.只差没有举起右手来发誓。
神经病!不逼她?
凌繁星欲哭无泪地甩开他的手,不著痕迹地向后退了一步。这个,我想不用了,我们还是当普通朋友好了。”造孽啊,她高中时怎么会因为爱玩而跑去参加一大堆活动,认识了这位号称对她“一见钟情”的老兄。
“难道是因为她吗?”愤恨的手指向一脸无辜的朱蔚雯,林裕禾受伤了。“你不要自甘堕落好不好?我是男人,正常的男人也,你竟然宁可要她而不要我?”他像是。要今凌繁星“振作”些似地猛力摇晃她的肩膀。
可恨!从高中时追她追到现在,她不领情就是不领情,从他第一次在电话中隐约透露爱意的那一刻,她就像躲瘟疫般躲他,每次听他提到相同的话题,她就支吾带过,从来都不肯正视他。难道她真的不能接受他的爱意?
凌繁星不知道该拿他如何是好。他对她的关心她不会没感觉,只是她真的只能把他当作单纯的好朋友,不可能再进一步发展。
说他烦人,她又没什么道理狠狠地给他一些教训。她喜欢整人,却不喜欢伤人。何况对一个只是顺从自己真心、努力追求的男人?不接受就算了,再跟他过不去世不是她的作风。
唉!难道太有魅力也是一种错误?
“告诉你,我喜欢的是女生。”凌繁惺转转帅气的篮球帽,说得咬牙切齿。
其实她只要狠狠地揍他一顿就可以今他死心了,只是她心肠太好,不愿意对一位痴心男子痛下级手。这也可以算是她性格中的一种缺陷吧!
“不可能……”林裕禾死都不信,“你??二…我就是喜欢你,不是喜欢上你的聪明、成就、容貌。我爱上的是灵魂,而且我相信我爱上的灵魂绝对是女性。即使它淡泊。潇洒、漫不经心,我仍确定也有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