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心事?”珍妮看著凯翔,他沉默不语,一定又想起他的老婆。
和凯翔认识三年了,一直保持朋友的关系,外界都传闻她是史凯翔固定的女友,其实他们的关系比别人想的要单纯,会和他认识也纯属意外。
三年前她还是默默无名的服装设计师,有一天在街上走著,想寻求灵感,因为她和诗织都是长鬈发,所以凯翔只看到她的背影就误认她是诗织,等看到正面才知道不是。后来一场服装发表会使她稍有名气,而凯翔再度出现,两人渐渐熟稔变成好朋友,也就知道了他和诗织的故事。
她为自己和凯翔各倒一杯白兰地,看来她的朋友非常需要白兰地。
凯翔瞪著珍妮,今天不知道是他不对劲,还是大家都智商一八O,每个人都看出他有心事,而且还知道他在想谁。
他叹一口气,松开领带,横躺在沙发上,“有这么明显吗?”
珍妮无奈的看著凯翔,每当他心情不好,总会解开扣子,他今天大概心情非常恶劣,否则也不会横躺在沙发上。
一你一定不知道每当你想起她时表情总会不一样,带有一丝柔情,她若在你身边,一定会被你现在的样子所感动。想见她吗?”
“我并非想见她,只是要把她带回美国,她是属于我的……”
凯翔看著白兰地,想起他们第一次喝酒,不!应该说是诗织的第一次,他不知道她的酒品那么差,所以拿白兰地给她喝,喝了几杯之后,她开始唱歌,还直嚷著要把学校的玻璃全部打破。他又哄又骗才让她安静下来,从此之后他绝对禁止她喝酒。
珍妮喝一口白兰地,“是吗?那你为何会常常想起她?如果我记得没错,她在结婚前夕逃跑,也就是说是她甩了你,不是你甩了她,你确定她肯和你回来吗?”
她摇晃著手中的酒杯,凯翔需要一点刺激才能找回真爱。对于诗织会离开凯翔的事,一直让珍妮觉得有疑点,表面上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子,可是那时的凯翔早就飞黄腾达,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离开他的,只是凯翔气昏了头才没有想到这一点,有机会她倒想会会诗织,看看她到底是何方神圣,能让美国情圣——史凯翔这么痛苦地想念著她。
凯翔忿忿的说:“我会想她是因为我想报仇,我要她偿还我失去的面子,哪个笨蛋会想念爱慕虚荣的女人?别以为我无法带她回美国,她若不肯跟我回来,我会揍到她肯回来为止。”
珍妮失笑,看他这副模样就知道他一定不忍心揍她,他也真是可怜,等一个女人足足等了七年,可笑的是那个女人不知道,她记得的可能只是他的风流韵事吧!
“你闹了那么多花边新闻,她一定不肯丢这个脸,我觉得你应该好好跟她说,也许她的心一软,愿意跟你回美国,这比你揍她好多了。你揍她她可能会恨你一辈子,说不定会再度逃离你身边,到时你的仇也报不了。再说你忍心揍她吗?”
凯翔不理会珍妮的问题,他的确不忍心揍诗织,只要她一流眼泪,他的心都碎了,疼她都来不及了,怎么可能会揍她。
威威从卧室走出来,“妈咪,我睡不著。史叔叔好!”威威爬到母亲腿上坐著。
珍妮轻轻搂著威威,口中唱著摇篮曲。威威是她的宝贝儿子,他们相依为命多年,而威威是个懂事的小孩,自从他知道自己与众不同的身世,就再也没问过爹地上哪去了。威威是她的生命,她不允许别人来拆散他们母子,即使是“他”也一样。
“沈正刚阻止不了我……”
凯翔心情不好,只是看了威威一眼。威威是个讨人喜爱的小男孩,但他今天没有心情逗威威笑。想起沈正刚,他极有可能会阻止他带诗织回美国,如果必要的话,他会对外宣布他和诗织之间的关系,到时就没有人能阻止得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