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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不侵犯。」

    她点头。「我想我应该不会打扰你太久。」心情一变差,她浑身的不舒服立刻加剧。「谢谢你愿意收留我几天。」尽管他的表态令她恼火,但懂得感激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她至少该道声谢。他其实可以不理她,任她在路上淋雨发烧。

    「不客气。妳要住久一点也无所谓。反正这个房间空着也是空着,我每天在家的时间也不多,通常洗个澡、看几页书,就睡觉了。妳需要什么自己找,我要出去了。我等下会帮妳打一把钥匙,妳看完医生后,去我公司拿。我公司离这里很近,出了巷子往右转,过红绿灯,再经过一条巷子,就可以看到。」

    她点点头。「说到钥匙,你公司现金抽屉的钥匙我还没还你,我去拿。」她找她的皮包拿钥匙,一边问:「我昨天忘了还你。如果我没再跟你联络,一气之下不还你钥匙,你要怎么开那个抽屉?」

    「简单。我也有一把现金抽屉的钥匙。我如果觉得有危险性,当然会换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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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希凡去上班后,丹枫在屋里游走,找不到吸尘器,只有扫把和抹布。她打扫柯希庭的房间,一边把刚才憋下的怒气拿出来反刍。

    柯希凡不喜欢像她这么高的女人,说得好听是他诚实,说得难听是他当面侮辱她。她长得高有什么错?她在热死人的台湾剪短头发好洗易整理,有何不可?女人一定要娇小玲珑、长发飘飘才有人爱吗?鬼话!她也不乏追求者呀!

    可是……她的心一阵痛,不愿想起,却无法不回想,她就是被娇小玲珑、长发飘逸的女人打败的呀!所以她才会离开澳洲,回台湾来工作。

    三年了,她心灵的创伤痊愈了吗?可以回澳洲接受考验了吗?她能够不畏别人的目光,能够心无芥蒂地面对Ken和他妻儿了吗?

    这两年她其实已经很少去想Ken,对他的爱也不知在何时蒸发光了。她早就不流泪了,早就对他没有爱或恨,心里的创伤也早就结痂。但是每次想把痂抠掉,总是会露出还未完全复原的血色疤痕。

    她刚到澳洲时就认识大她一岁的Ken,Ken热心地帮她了解澳洲,了解学校的一切。她家跟Ken家在同一个社区,每个礼拜两家上同一所教堂。双方父母对他们的交往抱持乐见其成的态度,两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自然而然地从友情发展到恋情,成了周遭朋友们公认的一对。那些年和Ken谈恋爱成了一种习惯,即使曾经吵过架,曾经怀疑他们的爱情深度,丹枫都认定Ken是她的真命天子。直到Ken对她说,他的新娘不是她。

    不回澳洲的话,她待在台湾做什么?另找工作?工作的意义是什么?赚钱,买好东西、上一流餐馆。然后呢?年华在不知不觉中老去,十年后她还是和现在一样孤单寂寞,或甚至更寂寞。

    不想了!她的头又昏又痛,喉咙也痛得要命,四肢无力,很想躺下来休息。

    她在柯希庭房间衣橱的上方找到用防尘袋收得好好的床单和棉被,立即将它们铺上床,然后躺上床休息。她身心俱疲,累得什么都不想做,只想睡觉。

    她好想念爸爸妈妈和两个弟弟。世上对她最好的是家人,她却为了一个移情别恋的不忠男人而离开他们,独自来台湾自怜自艾,真是可悲。

    柯希凡没有照顾她的义务,大可任她淋雨生病,倒毙街头。但他不仅为她买吃的、载她回家,深夜还不放心地打电话给她,又主动提供住处,背她上楼、喂她吃退烧药……他一向都对女人这么好吗?只因他害她失业,就觉得该负起暂时收养她的责任?这么一个有良心的君子值得赞赏,可惜她吸引不了他。

    想起他刚才急于撇清的样子,她就有气。她好歹也是个身材脸蛋都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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