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夫林将她送到“凯撒”马背上,并骑在她身后,梅根的生硬态度保持了两分钟,随后便放松下来,倚着他,几分钟后,很快就睡着了,她拒绝对他讲话。她正生着他的气,其态度之鲜明,有如她的红发一样。但是,对他来说,只要不吵,就没有别的担忧。
估计他拯救她这事还算不上她长期盼望的那种罗曼蒂克,她应该感激他最终找到了她,因为他辛辛苦苦追踪蹄迹而至,哪怕是在太阳落山之后。要能发现他们,可能纯属幸事。因为在重峦叠嶂的一路上,由于地形阻挡住视线,本来几英里之外就能看见的簧火,他却看不见。
德夫林蠕动着下颌,痛得吸气,估计他应该感谢梅根及时出面阻止了角斗。这事对他来说;除了蠢不可及之外,毫无任何价值。他应该将她直接救出来,而不是寻求报复。她当场被人抢走,这极大地打击了他那该死的傲慢。不,他认为他可以打败那人,尽管对方的块头不小。在麦克达尔的抵抗下,他无法快速结束战斗。该死的苏格兰人,下颌硬得像铸铁一样!
那家伙果有胆识,当他被枪逼住时,还能够笑得出来。在这件事情上,如果不是德夫林有着切肤之痛,他可能会欣赏这家伙。
麦克达尔甚至在德夫林离开之前,还有心情说:“伙计,你与那姑娘合得来吗?你时常与她吵嘴,对吗。”
德夫林耸耸肩:“我得出一个结论,她喜欢斗嘴。你难道没注意到。”
“我注意到了,但是你喜欢吗?”
“不特别喜欢。”
“那么,你为什么想娶她?”拉克伦赤裸裸地问。
一个很好的问题。德夫林微微一笑,对于涉及到他的问题,他已经充份回答了那个苏格兰人。但是当他牵拢他们的马匹,准备带走去追梅根时,他又听到这个问题。当然,他之所以收拢马匹,就是因为他决心不让麦克达尔追上来,当他手里挽着其它马匹时,她甚至不间为什么,而是闷闷地骑上“凯撒”。她长时间保持着沉默,就是不开口询问。在跑了几英里后,当他将那些马匹放掉时,她干脆假装睡着了。这可能已经回答了她执意不愿问的理由。
但是应该避免苏格兰人提的老是耿耿于怀的问题。除了顾及名誉外,他为什么想娶她?他的确想娶她。当她被人抢走时,他经历过害怕与愤怒。随后他无法否认要娶她的想法。他想她成为自己的妻子,他想拥有对她的权威,即婚姻授与他的权威。他想她住在自己的房内,他想留她在自己身边,他想了解她每分钟在什么地方,他想让她睡在自己的床上,尽管这种事情他不能坚持,除非她自己愿意。
他希望她能爱他。
上帝啊,他爱上了梅根·彭沃西!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他的心情糟糕透了,爱上像梅根那样的小姑娘,毫无益处,只有操心,有损健康。当然,她容貌出众,这是她的优势,但是,对于她的烂脾气,他能说出的唯一优点,便是她从来不记恨人,这姑娘经常发火,但是来得快去得也快。下次,她始终能寻找到新鲜事儿来生气发疯。
他可能也疯了。他还有一种想法,他应该想方设法在肉欲方面保持良好的形像。就这些。他仍旧渴望这个姑娘。每当他走访旧情人时,都可能有这种感觉。随后,他开始加倍公正地培养与梅根的感情。最少,他得抑制着不发脾气,抑制着不去刺激她的感情,以免搞得自己肚子疼,抑制住长时间对她的相思,抑制住想娶她做老婆的愿望。
当然,他应该去伦敦,去看望他的情人,为什么不呢?他在乡下生活了近两个月。弗雷迪的妹妹现在应该出嫁了,或者她的谎言已经被拆穿了。当他带着妻子回去时,那意味着什么呢?弗雷迪仍旧想打碎他的脑袋吗?如此事染烧不能避免,时间一到也只好出手了。
德夫林往北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