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郁的咖啡香唤醒易采荷的嗅觉器官,骨牌效应似的,也连带惊醒她饥饿的肚子,而她的意识也逐渐清醒。
好像很久没有吃顿像样的早餐了!自从采莲十四岁那年,突发奇想地下厨为家人料理「三餐」后,家里没有人能幸免于难。要不是叔叔出面跟采莲谈条件,将就地各退一步,让采莲每天只为家里人准备早点的话,恐怕她现在已是一副皮包骨,要不也已食物中毒了。
说来也怪,她和采莲是半斤八两,都没下厨的天分。采莲练了三年多的厨艺,从没有一次是做成功的,害得王妈大叹遇人不淑,空有一身好本领,却晚节不保地收了采莲这笨徒弟,砸了自己招牌不说,也伤尽大家的肠胃,真是造孽呀!
烤吐司的香味溢满易采荷的房间,也将自怜自艾的她拉回现实。快乐的梳洗后,她便下楼准备享受丰盛的早点。
「老师,你每天都自己做早点吗?」她颇惊讶食物的可口。
「嗯,反正方便简单又卫生。」最重要的是外头的餐饮店比起易采荷的手艺也没好到哪儿去。
原本该是能享受一顿美食的,可在易采荷以审视的目光注视下,再如何美味的食物,也会令他食不知味。
「原来你除了饱读诗书外,还偷藏一项绝活,哇,我真是愈来愈崇拜你了。」
易采荷一副挖到宝的模样真令言振安啼笑皆非。
天啊,不要!我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你「盲目」的崇拜,求求你放了我吧!言振安在心中呐喊著,却不敢将心底的话道出口,他可不想再为了逞一时之快而将耳朵置于高分贝的噪音污染之下。
「好吧!为了感谢你做了那么可口的早餐让我品尝,也为了以后都能吃到同样的美食,我决定要嫁给你。」光是为了能脱离采莲亲手准备的早餐,这样的决定便是值得的。
心里早有种不祥的预感,不过真没料到是自己闯出的祸。她分明早就打定这主意才死缠自己不放,现下可好了,自己竟笨得为她的行为制造合理的解释。他第一次怨恨自己为什么不像她是个厨房白痴,真想高唱「都是食物惹的祸」。
「之前,我也只是有点想赖著你不放,因为我知道感情是要双方情投意合,勉强不来的。」
对呀!那你还来为难我!
「可是,就算我以后找得到和你一样见识广博的人,却未必能幸运的有著和你一般的手艺呀!我可是很向往那种家庭里有个善于烹饪的丈夫,那就不必一天到晚在外头觅食了。」
显然易采荷中言情小说的毒不浅,只是把男女主角易了位!
「没那么夸张吧,想在家吃,随便叫家外卖,要不请个厨娘不就结了。」他很乐意为她支付这笔开销。
「那不同呀!一个好好的家,平空添了几个外人,那种感觉是不一样的。」其实,这看似夸张的理由也只是编来唬他罢了,反正她早打定主意嫁他,也会坚持到底。「而且,吃多了外头的油腻食物,也会爱上家常菜的简单爽口。」她犹恐天下不乱地补充:「就像美女看多的你,也早晚会明白清秀如我的内涵,不像她们只是虚有其表。」
妈呀!他真被她给打败了。怎么扯她都能绕回这个话题上打转。
「如果我说我已经能了解你有多美、多有气质了,那你会不会停止你的话,别再对我推销呢?」言振安并没抱著多大的希望,反正想一想也不犯法吧!
「会啊!」易采荷的回答出乎他意外的干脆,就在他天真的以为解脱时,她又蹦出另一段敦他快吐血身亡的话。「既然你已知晓我的好,我也满十八岁了,那找一天去公证吧!反正我也不喜欢铺张。」
简单的几句话,让言振安即刻由天堂掉落至地狱。
她到底明不明白自己话中的反讽意味啊!明明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