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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起床了没?吃早餐的时间到啰!」姜鸿达神采奕奕的提著早点,自行进入陆超凡的办公室。

    陆超凡的办公室大约十五坪左右。一进门,便可看到一张深咖啡色的大型办公室桌,桌子的后方是一个大书柜,因为她在公司的时间往往比在家多,所以有许多书都干脆放在公司裹。办公桌的右方是一套高级沙发,沙发组的斜后方隔了一间套房,供她平时休息、过夜之用。

    姜鸿达轻轻敲著房门,「小懒虫,该起床了。」

    奇怪?!怎么没反应?姜鸿达再敲。

    依旧没有声响,敢情这个貌似精明的女强人有严重的赖床习惯?他忖道。

    既然不能像个野人般敲进去,就只好耐著性子再继续敲。

    一直敲了大约有五分钟之久,才终于看见房门缓缓拉开。陆超凡身穿睡衣,顶著-头乱发,撑著拐杖,半闭著眼睛,出现在房门口。「什么事?」

    说也奇怪,十项全能的陆超凡竟有个少为人知的毛病--每天早上起床后,有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脑神经会罢工,处于迷迷糊糊的状态。

    在分秒必争的工商社会,三十分钟的光阴是何等珍贵,而她竟然得拿宝贵的青春来神游太虚,实在太奢侈了,罪过罪过。为此,她试过各种方法,不过统统宣告失败,别以为她不努力,她真的是尽力了,只差没有把脑袋剖开,研究看看到底是哪根神经搭错线而已。

    逼不得已,只好每天都比顼定时间提早半小时起床,避免那段时间出门,做了令自己后悔的蠢事。

    姜鸿达作梦也没想到,他看到的竟会是这等情景。他一直以为女孩子没有「戴上面具」以前,是不会随便见人的,况且她还穿著睡衣?!真是太放心他了。

    她刚睡醒的模样倒挺可爱的,不知所有的女人是不是都如此,还是只有她例外?退去了一身女强人的精明干练,使她变得更平易近人,惹人怜爱,就算一辈子守著她,也不嫌厌倦。

    一辈子?

    天哪!他脑海里怎么会出现这种可怕的字眼?

    姜鸿达用力甩甩头,想甩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不过,这个想法再可怕,也没有接下来的画面令人心惊胆跳。

    姜鸿达第一次目睹有人站著睡,可是还来不及欣赏她的睡姿,就见她摇摇欲坠的往前倒,害他吓出一身冷汗,幸好他反应够快,及时抢救,否则--只怕她又弄伤自己了。

    显然陆超凡根本没感受到刚才的危险,因为她正在寻找比较舒适的地方睡觉,「讨厌,不要动嘛!」

    姜鸿达真不知该拿这情况怎么办?他只能无奈的笑一笑,宠溺的说:「来吧,我带你去洗把脸。」他小心的将她扶进浴室。

    梳洗完毕,仍不见她清醒多少,姜鸿达不由得佩服起她的睡功,敢情她是睡仙转世?居然能一边刷牙洗脸,一边睡觉;还可以一边走路,一边点头,害他放心不下,只好寸步不离,紧黏著她不放。

    昨日的她与今日的她,实在很难想像竟会是同一人,她该不会有个貌极相似的双胞胎姊妹吧?!

    姜鸿达笑骂自己想像太丰富,除非她会变魔术,,否则她就是独一无二的陆超凡,因为昨晚是他亲自护送她回房的呀!

    看她眯著眼睛吃东西实在很令人担心,这样不会吃进鼻孔里吗?姜鸿达受不了老提著一颗心,干脆亲自动手一口一口小心喂著她吃,「好吃吗?」

    陆超凡频频点头,谁知道她到底是在打瞌睡,还是在说好吃?

    不过,姜鸿达才不管那么多,他只选择自己想听的答案,「好吃就多吃一点,瞧你这么瘦,一定常忙的没时间吃饭对不对?」他太清楚那种团团转的滋味了,就是过累了那种生活,才会想休长假。

    又见陆超凡在点头,于是姜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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