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杨汉琛已经是老板级的人物,但是,依他热情开朗又不爱拘束的性格,绝不会选择制式高规格的生日晚宴。
他不需要熏死人的香水味、闪得人眼睛发痛的珠光宝气,还有那些过度矫情的恭维,因此,生日会的地点选在PUB里,受邀者只需带上祝福的心,毋需劳民伤财。
九点钟,奔放的夜才正要开始,袁英和康佳瑀穿着样式雷同的情人装,驱车前往信义商圈内一家隐密却声名远播的PUB──「GOODIES」。
GOODIES有国际级演出水准的BAND,有一流的声光和舞台,更有令人垂涎的美食佳肴。杨汉琛包下了一整晚,所有的音乐、餐点、调酒,全根据主人的需求而安排。
这是袁英生平第一次走访夜店,对他这平凡踏实的小老百姓而言,夜店与龙潭虎穴是没有太大区别的,他只觉浑身不自在。
「你不要再扯衣领了,咱们进去吧。」康佳瑀拉着他的手,脚步轻松愉快。
一下楼,提早抵达的与会人士纷纷过来打招呼,其中好些人他是认得的,多年前曾经同班过,不久前也才办过同学会。
大家都对康佳瑀的身分感到好奇,袁英带着淡淡的羞涩和大大的满足感,告诉所有人,她是他的女朋友。
接下来的时间,他亲眼目击康佳瑀交朋友的能力有多强,不到一个小时,她身边已经围了一大群人。
其实,对于这样的结果他不该惊讶,她连古怪孤僻的他都能接受,还有什么人是不能相处的?之前为她操的那些心全是多余。
「我先去那边坐一下。」完全插不上话的他决定退居后方,因为观察她也是一种乐趣。
袁英独自坐在包厢区舒适迷人的沙发上,眼里容不下灯红酒绿,只有他的佳瑀宝贝。
当她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对人微笑,这世界似乎全因她而变得美好,她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美丽的外在──虽然她确实很美,而是那潇洒飞扬的妾态。
直到现在,对于拥有她一事,他还没有很确切的真实感,她太美太耀眼,她和他之间的比较,也许就如同钻石和水泥墙。
「各位好朋友,九点半,宴会从现在正式开场,迟到的人咱们就不等他了。」杨汉琛站在舞台区,手执麦克风大声宣告。「首先,我要演唱亚瑟小子的『YEAH』!欢迎各位今日莅临。」
杨汉琛话声才落,乐团立刻配合地开始演奏,这首曾经入围最佳节奏蓝调嘻哈大奖的乐曲,立刻炒热现场气氛,人群突然了起来。
透过麦克风,杨汉琛别具特色的嗓音传遍空间里的每一处。
袁英专注地听着,虽然这歌曲的节奏快得让人耳朵跟不上,虽然音乐的声音有点吵,他心里仍充满了感动。
还记得,杨汉琛曾经连续两届夺得校园歌唱比赛冠军,后来因为想把机会让给别人,才没有继续参加。
他的歌声曾经风靡了整个校园,大家都在说他很适合进演艺圈。多年以后,他虽然没进演艺圈,舞台魅力却更迫人了。
一曲结束,观众间响起如雷的掌声。现场热情有劲的BAND让所有人陷入一种疯狂、高亢的情绪。
突然,有一个人俐落地跃上舞台,大声说道:「可不可以让我献唱一首歌?」
「当然可以。」杨汉琛大笑着把麦克风交给她。
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康佳瑀。
「珍妮佛罗培兹──『GET RIGHT』!」她举起手臂向乐手们行礼。
当音乐响起,她立刻像被舞后附了身,在舞台上极具动感地扭动身躯。她的头部、肩膀、腰部、臀部,没有一处不灵活,动作稳健快速,可谓是力与美的极致表现。
台下响起一片疯狂的尖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