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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少商取出诗来揉作一团,末了又叹了一口气展开,也不知他投生到了什么人身上,若是女子也罢了……怕是女子也不肯消停。

    方才林黛玉同贾迎春说话,他虽未曾留心,却也听得林小姐记诵了两遍,又评点了一番,好似不是二姑娘所作。

    能与二姑娘对弈的,想来不是仆妇奴婢。这荣国府是功勋世家,那人若生作少爷公子,倒也遂了他贪慕权势的心思。若是生作了深闺小姐,以那人的心高气傲,未必肯以色侍人。虽说二人已是敌非友,相见不如不见,但异世重生不必再纠缠前尘旧事,想来他也不愿整日囿于深闺,不若一起辞了这荣国府,相忘于江湖也罢了。

    戚少商主意已定,等林黛玉回来后,就同她打听是谁写的这首诗。

    “不过说了会子话,竟忘了让二姐姐拿回去了,这是琮哥儿作的诗,难为他十来岁年纪竟有这般见地,你收在我的诗匣子里,防着哪天琮哥儿找的时候又寻不见。”

    “琮哥儿?”戚少商呢喃了一句,果然是公子少爷,只是怎未听说府里有这么一个人,不过这贾家是大族,许是其他房里的。

    那人若生作女子,不知是何等风致,生作男子倒未必要见了,以他贪慕权势的心思,未必肯离了这侯门公府,抛弃荣华富贵浪迹江湖。

    “你又发什么呆,若你肯学诗,前日的香囊不作也罢,先从这两本集子开始读罢,有不懂的再来问我。”

    林黛玉见雪雁瞧着诗笺发呆,知她是体味到其中妙处了,当下从书架上选了两本书,皆是往日注释过的,以雪雁的聪明,想必一看即懂。

    “姑娘又惯着她了,哪有丫头学诗的道理?”紫鹃取了丝线配色,雪雁腰间的香囊已许久未换过,早闻不到香气了。

    “丫头怎么了,我瞧雪雁后来写的字,比二哥哥都强出不少呢。上次凤姐姐在老太太屋子里,看外面账房送来的礼单,正巧鸳鸯出去了,可不就是你念给她听的?多学一点总没坏处的。”

    老太太屋子里,唯有鸳鸯识字,想必是平日也写账本子,要不然老太太要什么,她哪能都记得清清楚楚。其余跟着姑娘的大丫头,陪着上了几年学,也俱识文断字的,只是都不爱作诗。

    “我们识字倒罢了,也不过闲时帮姑娘找本书,若是袭人晴雯她们也认字,那一定会天天被宝二爷央着,代他写几张字交差,拿去糊弄学里的先生。”紫鹃绣着香囊笑道。

    戚少商接过诗集,他幼年时遭逢巨变,浪荡江湖哪里能顾得上吟诗作文,倒可趁着这空闲,翻翻这些书。

    说起来这位林小姐不但生的美貌,才学见识不输男儿,心地更是良善,自己是她的婢女,却从不曾呵斥打骂。听说这雪雁女红极好,这一二月间不拈针线,也未见她说过一句重话。

    许是天妒英才,母亲早逝依倚外家,如今又奔丧回来,更是寄人篱下。听说原先有一个奶娘跟着小姐,回苏州后不忍骨肉分离告老还乡了,算起来就只剩一个婢女是自己人了,可那婢女另有机缘离魂而去,自己莫名其妙占了她的身子。

    戚少商想着,他是吃惯苦的人,如今虽成了弱质女流,但也不怕流落江湖。原先想着留书一封辞别林小姐,可等他走了,林小姐要怎么同旁人解释?他知道江湖女子不拘小节,但侯门公府里的大家闺秀,若是贴身丫头出走,连累的可是小姐的名声。

    外面世道未明,不如暂时守在这里,且看他到底想要什么。

    何况林小姐并未将他当作下人看待,戚少商是做惯了粗活的人,除了女红其余的难不倒他,虽不堪奴婢身份,但遇到了这么一位主子,日好结为好友也未为不可。

    既来之,则安之,戚少商既作定了主意,便安心留了下来,闲时不过与林小姐讨论些诗词文章,倒也颇为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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