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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拂过山岗,翠绿的麦苗随风摇摆,一群小孩子在田埂上抓着蟋蟀。

    “莫笛,明天我父亲要把我送到镇里的铁匠铺里做学徒。”维大屋把手中的面包撕成两半,一半被小孩哄抢走了,他把另一半分成两份,一份递给忧心忡忡的少年。

    “我上次和我母亲去过镇里,他们橱柜你的面包和这个不一样,上面有一层白色的酱,真好看,闪闪发光,一定也很好吃。”莫笛说着不禁流出来了无知的口水,他狠狠嚼了几口干涩的面包。

    “你呢?你以后要去哪?”维大屋问这个最好的伙伴,因为在他看来自己是这干涩的面包,而莫笛是闪闪发光的白色的酱,其实上天是平等的,不论谁出生前都是白色的,谁都是几亿分之一的天之骄子。

    “我不知道,我父亲不认识镇里的工匠,他只想让我继承他的天地,一世为他的地主老爷干活。”莫笛喝了口水壶里的水,“那谁家的孩子,你再敢踩进我们家的田,我保证会用我的脚揣在你光秃秃的屁股上,让它知道什么叫厉害。”

    维大屋哈哈大笑,说:“怪不得你父亲会那样想,你天生就是庄稼人的苗子。”

    莫笛扑向维大屋,他要用他的拳头好好教训维大屋的胳肢窝,笑声传遍山岗。

    夕阳西下,最后一抹夕阳也落山之后,村庄里开始升起缕缕炊烟和各家各户的母亲们喊人的声音。

    “维大屋,吃饭了。”

    ……

    “维大屋,你死哪去了?家都不要了?饭都不吃了?”

    ……

    “维大屋,我下次要把你的脚用镣铐拷起来,死外面玩去了就不知道回家。”

    ……

    “我母亲叫我了,走吧。”维大屋拉起屁股陷在田埂里的莫笛,一个屁股印,就像量身定做的王座。

    “你明天什么时候走?”莫笛拍的拍身上的泥土。

    “下午,明天上午老铁匠会送一把剑来,中午在我们家吃饭,下午我跟他一起走。”维大屋说到。

    “剑是那个剑客买的吗?”莫笛从维大屋肩膀上摘下一根干枯的草茎。

    莫笛口中的剑客,是三年前来到村庄的,他本来只是打算歇息几天就上路,没想到第二天他瘦骨嶙峋的马死了,只好在这里安家,人们都笑他骑士怎么会没有马呢,他自称狮子骑士,人们却更喜欢叫他无马骑士。

    莫笛回到家,父亲正坐在蜡烛下盯着他,他犹豫着要不要告诉父亲自己的决定。

    “莫笛。”父亲先开口了。

    “嗯。”

    “明天你去桑老爷家给他们看门。”

    “他们家不是有狗吗?”莫笛很无语。

    “狗怎么看的住疯子,你知道的,无马骑士整天叫着要杀了贵族老爷,上周我看见他去镇上定了一把剑,明天就到了,他那个疯子会做出什么事来,只有上帝知道。”

    莫笛早就不满父亲这样“忠诚”的护着他的桑老爷,嘴里嘀咕着,“这样不是挺好的,桑老爷死了,我们的地就不用交租了。”

    蜡烛的火苗噗嗤一下熄灭了,“哇,烫。”父亲在黑暗里叫着,同时烫的还有莫笛的脸颊,刚才父亲伸手打了自己一巴掌,为了他的桑老爷,莫笛不仅没哭,不由地冷笑到,“有你这条忠诚的狗就够了吧。”

    “你说什么”莫笛父亲划火柴的手抖的厉害,火柴一次次熄灭,很久蜡烛才被再次点燃,风从敞开的大门里吹进,烛火又被吹灭了,父亲独自坐在黑暗里发呆。

    莫笛啃着面包向维大屋的父母哭诉,“桑老爷就像他的上帝一样,他简直就是疯了。”

    维大屋的母亲轻轻的抚摸着莫笛的头,说:“桑老爷哪是他的上帝啊,你才是啊。”

    “有打上帝一耳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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