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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唐明玉的支持下,张梦蝶开始试着去歌厅唱歌。但她不想放弃好不容易得来的工厂里的工作,她坚持白天上班,晚上去歌厅唱歌,唱一个多小时就撤。她也不想贪多钱,只要老板适当给一点就行。老板是舒展的朋友,也没亏待她。只是,他多次对舒展说道:“张楚蝶的歌倒是唱得挺带劲,只是人长得太一般,化了妆也不好看,脸盘子大,鼻梁太低,不受妆。”然后又指指舒展的女朋友唐明玉道:“要是像她就好了!”

    舒展削了那人一掌,道:“张竞,你居然拿我女朋友说事!”

    张竞笑笑道:“人家不是说你有眼光,找了个漂亮女朋友嘛!”

    说完嘿嘿一笑,到一边招呼客人去了。

    不过也好,张梦蝶人长得不好看,倒给她省去了许多麻烦,男人只对她的歌感兴趣,不去招她惹她;女人见她长得不好看,就算她歌唱得再好,也不去妒她忌她。再说她拿钱不多,对她们够不成威胁,就当她不存在罢了。

    歌厅热闹非常,男人挥洒着自己的豪迈与荷尔蒙,女人曼妙着自己的身材与妩媚,各献其有,各取所需。

    歌厅里总有一些人,只喜欢那份热闹,却不想上去凑热闹,迟瑞文就是其中的一个。

    选一处角落,挑两三瓶酒,摆两个杯子,自斟自酌,明明是一个人来此处销魂,却还要装出等人的样子。

    他不想让歌厅的人觉察出他与别人的不同,所以,他从不与歌厅的人打招呼,不想混个脸熟。但是,别人还是注意到了他这个常客,别人也察觉出了他不喜欢被打扰,因此,在为他服好务的同时,也总是尽量不去他眼前晃荡。

    有些人就是不喜欢被人过分关注。

    可是,最近他却关注了一个人,那个人的歌声美得让他陶醉。他从她的歌声里闻出了泥土的清香味,炊烟的油香味,还听出了牛的撒欢和马的奔蹄。

    这个北方长大的刚强汉子,竟被这座南方城市里的某个人的声音弄得柔情缱绻起来。他刚毅的眸子里浸过一丝润湿,闪过一抹光亮,在忽明忽暗的灯光里,尤其显得变幻莫测。

    这个声音是可塑的。

    这是他柔情被扯绊出来后,得出的理智的判断。

    他公司旗下有很多分公司,可是,在听到张梦蝶的歌声之前,他并不打算成立一家音像公司。

    这一刻,他有了这样的打算。

    然而,回去之后。他就把这件事情给忘了。准确点说,在他看到唱歌的张梦蝶从他面前走过之后,他没有了塑造她的愿望。因为,她的长相并不适合当歌星。

    市场就是这么现实,人心就是这么挑剔,没办法。

    他城府很深,眼光很辣,心思缜密。

    对唱歌者的容貌失去信心后,他自然就把成立音像公司的念头给打消了。

    他说得没错,人就是这么现实。

    张梦蝶要歌厅跑场不久,她就没有了市场。一是她老是唱那几首歌,泥土气息十足的歌,没去学唱新歌;二是她的长相不太受客人的喜爱,没有听众追捧她,成为她的固定听众。

    歌厅老板一脸无奈地跟舒展说起了这件事情,舒展原本也是为了取悦唐明玉而推出张梦蝶的,现在,他与唐明玉的关系趋于稳定,张梦蝶有没有歌可唱,有没有钱可赚,他现在不是很关心。

    被歌厅老板委婉辞退之后,张梦蝶并没有太过伤心,她习惯了别人拿她的容貌说事。她学会了一切顺其自然。

    没有歌厅肯花钱请她去唱歌,她就自己花钱去街头唱歌。那时兴起在街头唱卡拉ok,只要给摆音箱的老板一块钱,老板就可以让她唱一首歌。唱到动情处,观众围了一大圈,别人还以为她是卖唱的,竟然还给她钱。她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要他们的钱。她知道,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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