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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都来劝过我,穆英卓也来看望过我,我哭着要求大家给我几天整理的时间,等调整好心情以后就出来。我从未对自己的选择后悔过,只是很伤心,伤心到心痛。这又能怪谁呢,自己摘下的苦果,哭着也得把它给咽下去。

    当我人不人鬼不鬼地过了五天以后,成志一脚把我从床上踢了下来。

    “死麻雀,别让我看不起你,不就被劫持了几天吗,有啥了不起的,你这不活得好好的嘛!”他掐着腰,指着我的鼻子骂道。

    看他好好的,我就放心了。我从地上爬起来,又蜷缩回被子里。

    “唉不是我说你,到底怎么了?有事不跟妹妹我说,太不够意思了吧?”见我不吃硬的,他就改走软路线。

    我确实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见他如此诚恳地想走进我的内心世界,索性成全了他吧,我这个时候也需要找人倾诉一下。

    我开口说道:“你还记得k国那个夜店男吗?”

    他的表情楞了一下,有些不自然地问:“你说的是那个带四个保镖的帅哥吗?太认识啦!还说呢,要不是你给我拖后腿,我现在就已经泡到他了!”他白了我一眼。

    “你喜欢他?”我明知故问。

    “那还用说,谁不喜欢大帅哥?!”成志像看白痴一样地看我。

    “我也是。”说完,我的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这个故事该怎么讲呢?每个片段回忆起来都带着痛,像是长肉的伤疤又被撕开一样,但是如果不说出来,总有一天,伤疤会腐烂掉。

    成志看我的眼神立马变得严肃认真了起来,他关切地握着我的手声说道:“死麻雀,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那个男人你惹不起的——”

    “哦?你认识?”我抬头看他。

    “我倒是不认识,但是一看他那架势,就知道来头不。”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初是谁要死要活地求交往,嫌我拖后腿,还死命往人家身上靠来者?

    我和成志不一样,我们这是有感情基础的。我心虚地想。

    于是,我就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粗略地跟他说了,当然,除了盖文的真实身份,成志听得极其入迷,简直把我当成了说书先生,就差嗑瓜子喝茶水了。最后,等我口干舌燥地讲完,他就下了一句话的结论:“我看你这不是喜欢,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是吗?我突然有些分辨不清了,是因为他没取我命,甚至还有几次救了我,所以,我对他的只是感激之情。

    “这不是男女之情吗?我读书少,你别骗我。”我挠挠头,那这几天自怨自艾的,岂不是没半点儿意义。我俩既然连喜欢都谈不上,那我窝在被子里哭天抹泪的算什么?!

    “死麻雀,不要置疑我,这方面我是专业的,他连男朋友都算不上,你们只是萍水相逢而已。”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太需要成志的这句话了。“相信我,以后还有更好的男人等着你,比如穆英卓,而那个夜店男,只是个过客而已。”可话说回来,是谁当初非要拽着我往夜店男身边凑来着?

    我用双手使劲儿上下蹭了几把脸,“此话有理,走,咱们出去吃饭去,我饿了。”

    “呃,这恐怕还不行,调查局的人已经忍你好几天了,他们待会儿就到,你得先去配合调查,等完事儿了,咱再庆祝,我给你接风洗尘。”

    被带走调查,是在我预料之中的,出门前,我也把那几天被“绑架”的事情和父母详细交待了,他们是无条件相信我的,但是一旁的穆英卓并没有露出多信任的表情,我冒险去梅布尔的购物区买零部件,还偷了他在达拉斯科机库里的一架战机,这些他都是心知肚明的,想必也见过罗奎了吧,我们只是嘴上没有谈及,对于这些事,彼此心照不宣。

    “晓雀,跟我过来,我有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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