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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宿雪。
一个在外人眼里大概算得上白眼狼、没心没肺之类的人。
当然,宿臻也就是我哥。
他肯定不会那样认为。
我了解他,比他了解我还要了解他。
这句话说起来可能有些绕口,然而事实就是如此。
在他的眼中,我是个十足十的小可怜,谁都有可能来欺负我一下。
但我没那么可怜的。
很久之前,久到我还没有成为宿臻身后的小跟班。
因为村中的同龄人大多是男孩子,五六岁大小的孩子是已经有性别意识的,至少那时候,我对男女之间的认识,就是男孩子喜欢玩的游戏,都是我不喜欢玩的,而我喜欢玩的,他们也不喜欢。
他们喜欢在村子里玩官兵捉强盗的游戏。
从村头跑到村尾,一刻也不会停歇。
来来回回的打闹着,仿佛永远都是精力无限。
除了这个,男孩子也是会玩跳皮筋的。
他们玩的和大多数女孩子玩的不一样。
不再是两个站着固定住皮筋,另外的人在旁边跳着“小皮球,圆又圆”之类的东西。
而是三个人固定住皮筋,皮筋的高度会有所不同,从脚踝处的一级上升到膝盖上的二级,然后慢慢的向上增加,最高是到耳朵上。
这种跳皮筋的游戏,玩的不再是仅限于步伐,它更看重弹跳能力。
通常玩这个游戏的时候,我除了充当固定皮筋的角色以外,其他的都不能指望我的,淡然有我做为他们的队友,我永远都是被他们带着,凑人数的。
所以他们玩这个的次数不多。
他们更喜欢玩官兵捉强盗。
不需要带一个负累,而我也只需要找一个隐蔽的角落躲起来就好。
宿臻虽然是我堂哥,但我们之间差了七八岁。
我六岁那年才刚读小学,他都已经去读初中了,我们一开始根本就玩不到一起去。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们大概就会保持表面的亲近,出了西桥村,再见面认出了彼此也不会特地去打招呼的那种亲近。
世上总有许多事巧合的让人不敢置信。
他在村后草丛里发现正在打瞌睡的我,就算是其中一件。
我有跟他解释,我是在和村里其他的小孩玩游戏,不是因为没人陪我一起玩,就偷偷躲起来哭,我眼角的眼泪,也真的是打哈欠留下来的。
不过他好像不怎么相信我说的话。
从那时起,他就习惯把我带在身边。
说起来,比起和小伙伴们一起在外面玩耍,我更喜欢留在家里。
看看电视,或者看本故事书,都比在外面疯跑,更让我高兴的。
成了哥哥的小跟班以后,不论是故事书,还是看电视,他都能带着我一起。
那个时候大概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吧!
心里没有压抑太多的事,每天的烦恼也无非是下顿饭吃些什么,生活简单的不得了。
后来长大了,就不行了。
从小学到初中,每年暑假我都会坐火车去我爸妈打工的地方。
有时是爷爷奶奶送我和弟弟去,也有的时候是跟外人一起。
别人家的孩子面对离别,都会情绪激动,就算不会流眼泪,也总会红了眼眶。
只有我,会像个没事人一样。
我妈妈也问过我离开他们,我不会难过吗?
我忘记我是怎么回答的,也忘记她当时听到我回答的表情。
只记得在那次问话过去许久,我听到我妈妈和她朋友闲聊时说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