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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转眼就进入了三月了,暮春之节。

    这个节气,天气越来越暖和了,万物都已经绿意盎然,花开烂漫,杨柳也不甘落寞,纷纷扬扬地洒落花絮,笼罩着整个白沙镇,营造出一片洁白的世界。

    白沙镇已非昔日可比了,昔日的偏僻村落已经消失的无踪无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繁华的重镇模样,街道平整宽阔,两边店铺林立,街面人头攒动,商贾云集,酒食茶馆也兴盛起来了。

    经过大半年的发展,白沙镇也算是堪堪有了些许名声,在这附近五县里成了名副其实的繁荣地带了,商人们趋利避害,嗅觉敏锐,于是,不约而同,一股脑地涌入了白沙镇,洽谈生意。

    商贾来过白沙镇,走到哪里便会提起白沙镇,尤其会提起这里的百姓做工拿钱,衣食无忧,以及周家建新房置换旧屋子的创举。于是,白沙镇在附近五县才真正成了一片向往已久的乐土了,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那些无地少地的百姓,那些闻着腥味的地痞无赖,才真正下决心往白沙镇走一遭。

    仲信不介意这些人原本的出身和秉性,只要愿意遵守周家的规矩,但是,他却是不愿意看到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好粥,任谁敢在白沙镇胡作非为,横行乡里,他都视之为仇敌!

    对待敌人,仲信从来都是斩草除根的!尤其是在这紧要时刻,白沙镇必须要稳住!

    人工湖已经挖成了,也已经蓄水完毕了。

    仲信立在岸边,看着绵延数百米的河道,河水泛绿,平静的像一面镜子,也慢慢抚平了仲信的心潮,两岸栽种了桐树,稀疏的很呐,还只有拇指粗细,静静地伫立在岸边,像是沉默的卫士,守护着人工湖。

    尽管它们还都很弱小,不堪一击,可是,仲信已经看到了百十年后,它们英姿勃发的情景了,那时,它们已经成了傲立风雨的英雄了!

    仲信期望它们能够拙长成长,不要夭折!

    仲信正望着湖畔,这时,湖对面有一位僧人进入了仲信的视野,那僧人年纪轻轻,身着一套灰色的僧服,身材修长,行走如风,像是一名武僧,他来到湖边,便耍了一套虎虎生风的拳法。

    仲信饶有兴致地看着,而后问及身边的仲永,道:“这和尚是哪里来的?”

    仲永也是看着有趣,想了想,回道:“可能是哪个寺庙里的耐不住寂寞的和尚吧,跑来白沙镇撞机缘的!”

    仲信木然地摇摇头,说道:“周家自有一套用人的系统,来我这里撞机缘却是错了,该是去武馆才是啊!”

    仲永嘿嘿一笑,意味深长地说道:“武馆选拔人才自有一套方式,却是未必适合所有人的,难免有所遗漏嘛!”

    仲信凝神思虑后,缓缓摇摇头,回道:“展馆主做事历来不偏不倚,收拢的人才都很合用,即便是有所遗漏,那也是合该离去的;何况我也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其实,仲永说的是对的,人都是有好恶的,也即是有感情用事的时候;只是,仲永的话,不合时宜,仲信却是要考虑实际问题,现在,白沙镇还很弱小,最需要的是众人团结在仲信身边,按照指示埋头去做事情,此时,仲信必须要带好头,给与属下们充分的信任,而不能使他们将心思花在勾心斗角上面。

    这正是仲信所说的,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其中,最关键的还是选人,因为,这句话绝不是用来随便说说这么简单的,而是必须要落实到实处的。

    仲永讪讪一笑,他也是点到为止。

    “信哥儿,以我看,这小和尚大概是随着老僧人来采买蜡烛,黄纸,油盐酱醋,咸菜,布匹的,”得禄一脸笑意,煞有其事地说道:“近来,我看到许多商贾,富户,寺庙,道观来此买卖。”

    得禄从开封府回来已经有一段日子了,他一直觉得白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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