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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金秋成熟的季节里,巍峨的宫殿在蔚蓝的天空下,愈加突显他的冰冷,无数的人带着或梦想或目的走进,权力的庇护伞下,人命几乎轻如草芥。

    此刻的夏锦城早朝后,叫生母林淑妃留下一起用早膳,他没有拒绝,毕竟,再有三日就是他带着新婚妻子花玉一起进宫奉茶了,可是上陵城里的风言风语,早就铺天盖地的席卷了整个王室,除了,当事人没有给出丝毫的回应。

    林淑妃所在的昭和宫位于王城的东南角,有极好的阳光,宫殿的大小仅次于皇后的寿华宫,可见其受宠。

    一路金桂相伴,夏锦城在宫人们的前拥后簇下踏进大殿。

    林淑妃自夏锦城接手上陵城中的连环杀人案后,已足有半年多没见到自己的儿子,每每得到消息,均是殿下暂无消息,她这个做母亲的,几乎忧心的日日垂泪,默念经文,求见皇上,也幸好,最后抓到了主谋,听闻这里头牵扯了许多,大多息事宁人掉了,小部分逃窜,不过,只要自己的儿子平安,林淑妃别无他求。

    宫女们提着淑妃的裙摆,远远的便迎了上来。

    “城儿。”淑妃看着自己高大英俊的儿子,心里十分的欣慰,她拍了拍他的手背,紧紧地握住了他,他年幼的时候,这双小手还是软绵绵的,现如今已是结实有力,因骑射而生出了茧子,带了男性威猛的气息,“快进来吧,一大早就早朝,还没来得及用早膳吧,母后备了你爱吃的鱼翅粥,熬的香香糯糯的。”

    夏锦城先是依着礼数给母后请了安,这才随着她进了主殿。

    为母的喜爱儿子,是左看右看看不够,夏锦城喝着粥,考虑待会要如何同她说接下来的事情。

    “母后。”夏锦城放下勺子,有些话不得不说,上一世自己恨极了花府,迁怒花玉,所幸母亲好言劝他,说女子无辜,念在她年纪尚小的份上,留她一条性命,就当在王府里多了一双筷子,母亲心善,在黑暗的王室里,能持初心不变,着实难得。

    林淑妃见夏锦城有话要说,也知道他心里憋屈,她在后宫多年,多少大风大浪都经历过来了,只要儿子平安,其他的事情她叹了口气,道:“城儿,先吃饭。”

    夏锦城不好多言,只好点了点头,心不在焉的喝粥。

    林淑妃道:“喜儿,你把本宫一直供奉在佛前的佛珠拿来。”

    夏锦城记得那串佛珠,母后在佛前日日诵经,供奉了足有半年的时间,却要他送给自己的新婚妻子,这串带着母后心血和祝福的佛珠,却叫他送给了云念鱼。

    想想那时候自己当真混蛋啊。

    放在红檀木匣子里的佛珠很快就送来了,每一颗都珠圆玉润,个头恰到好处,温润却不失大气,在浅色的绿意里,他似乎看到了花玉对未来的希望,还有心里的美好,秋季本该成熟的葡萄,有生命的迹象。

    “城儿,这串佛珠是母后在佛前日日供奉的,本也打算你带新妇来宫里奉茶的时候当面送给她的。”林淑妃原是这般想的,可是这几日,总是听到各种风言风语传到耳朵里,“不洁”这两个字更是沉重如霜,她可怜这个才将将及笄的小姑娘,也是为了自己儿子的名声着想,不希望他活在仇恨里,生怕闹出人命,更是好言劝道:“本宫总是听闻,花府出的小姐个个都是姿容俏丽的,相貌自然不必说,我虽没见过花家这位小姐,却也听闻她温柔贤惠,十分的有才情”

    “母亲。”夏锦城伸手握着檀木盒,巴掌大小,很适合花玉软绵绵的小手,“我见过她。”

    “见过?”林淑妃疑惑。

    夏锦城唇边带着那时美好的回忆,“八年前的花朝节,上陵的花神庙热闹,儿子去过一次,见到了她,不过那时候她年纪还小,想来,记不起我了。”

    林淑妃见他对新妇没有敌意,便稍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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