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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没有特别需要注意事项。)

    那女的脸容惨白,感觉一点妆都没画有感觉像是将一堆化妆品像化学溶液一样倒在脸上。在那一无所有的脸上却又画着浓重的黑色眼影,看上去像个半死的半活的僵尸一样。穿着一件黑色长袖衫,上面有一个白色的抽象画骷髅头,一条宽松的黑色毛绒裤,一头及腰的黑发全是分叉,不知道是真的没有保养还是故意为之。这一身装横比那些乞丐的衣服还要让人无法接受,幸好那女的脸还有点气质,否则走在街上可能十条命都不够她使的。她对面那位就更加夸张了,一头浓黑的古典的发型,像是那种欧洲法院上才会见到的卷发,顺便一提这男的的黑发是染出来的,你能看到那几根“幸免”的金毛;一幅画着同样浓重眼影的死鱼眼让人怀疑他是不是被过度压榨休息时间的童工,黑色夹克配白色衬衣真的没问题吗?右手竟然还挂着一根扭曲的黑色拐杖。

    “诶!兔崽子。你们不会打算在这喝一天咖啡吧?”一个中年老妇人走过去问道,那个老妇人是这家早餐店的老板娘。

    “庸人,我们不是已经给了钱了吗?”那女的反问道。

    “那也不能在这里喝一天咖啡啊!你们早上六点钟坐到现在已经九点多了。”老板娘的声音拖得很长,似乎是她说话的习惯。

    那男的翻了翻白眼,“我们想干嘛就干嘛,绝对不会随波逐流的,像你们那些俗人拼死拼活每个月拿个几百块美金的生活不关我们什么事。”那大妈看上去很不屑的样子,落下一句“装逼犯”就走了。那俩人看着拿着咖啡壶走开的大妈,愤愤地异口同声地来了一句:“随波逐流的俗人。”

    “那俩哥特也在啊?”莱曼喝了一口可乐,一口将自己手上的培根三文治咬了一半。

    “哥特是啥?”坐在对座的霍斯问道。

    “一群装逼犯,一天到晚穿着黑色的衣服,说着些极为负面的胡言乱语,嘴里老是叼着根烟还把咖啡当水喝,真把自己当成圣人了。你没看到他们两个老是坐在饭堂后门抽烟吗,还拿着个录音机播着些刺耳膜般质量的哥特音乐。”莱曼望了望表,收好东西站起身,“我好像也该走了,我女朋友在等我。”“扑哧”霍斯忍不住笑出声了,“你?你有女朋友?”

    莱曼苦笑一声,“呵呵,我想啊!没有”一副无生可恋的样子,“我要回家给我妹喂奶而已”

    莱曼离开后,霍斯拿起叉子三下五除二把自己碟子里的炒蛋吃完,付了钱,出门站在街上。迎面吹来那种渗人的冷风,他突然感觉自己今天似乎没啥好做的。于是他踢了踢脚边的石子,漫无目的地晃悠起来。

    这个小镇似乎看上去都是一模一样,就是一对居民楼。中间夹着几家这里本地居民开的小店。刚刚那家早餐店就是那个大妈自己开的,东西难吃的要死但胜在便宜,一两美金就够吃一顿早饭。而这里说的一顿早饭不是只是一个塞牙缝的玉米卷,而是一大碟炒蛋,三四条油腻的培根加上五六条煎香肠。在这个物价飙升的世道,一两美金能吃到这么一顿早饭,简直就是城里人梦寐以求的日子。然而便宜是不会让你白占的,当你吃下去第一口的时候你就知道为啥那么便宜了:炒蛋咸的要死,盐好像不用钱似的往里面倒,用的很明显是一些超级不新鲜的鸡蛋,你甚至能闻得出来;培根被煎成了黑色,感觉吃一口自己患癌症的几率就翻了好几倍;香肠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可能是那些拿死猪肉弄出来的。霍斯突然发现他在想的东西是刚刚吃进自己肚子里的东西,这么一想,突然感到一阵恶心,想把早餐全吐出来。

    他走在街上漫无目的,也不知道要干啥。街上行人很少,这都是平时经常看到的情况,毕竟这里既没有沃尔玛让你逛街,也没有麦当劳让垃圾食品,更别说看电影这类的奢求了

    霍斯抬着头,目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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