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扬州韩绰判官》——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注:小说人物的取名,以及相互之间的钩稽关系,大多汲取于这首诗。)
我,墓三,是这篇小说的作者。这篇小说大体以第三人称来讲述,作为一个开篇讲故事的人,一开始要露个面。就像金太阳军乐队文工团,每次送一台节目下基层部队慰问演出,开场前,都得先有个领导站在帷幕前,一本正经地道个开场白,然后敬军礼、退下。所时极短,台下、操场上,一排排笔直地坐在小马扎上的指战员们务请忍耐相陪,报以热烈的掌声,满怀激情地期待后面精彩的节目。
循例,这篇小说的主人公肯定不是我。
至于我是谁,小说写完,会伺机亮出身份,倒不是卖关子,系我习惯于站在旁观者身份来描述身边的物是人非、过眼云烟,好像自己从来没有参与其中,亦或习惯用异乡人的沉静,听着我不太熟悉的口音,聊着他们风里来、雨里去的过往,一身尘埃,而我假装无关己身。生活让我们习惯各种是非、各种羁绊,来代替幸福。
也请各位看客务必忍耐相陪,一路陪读到收官。
这只是个楔子,后面才是正文。
1975年,山雨欲来风满楼的一年。立冬过后,长江以北已经刮起西北风,风里夹杂着一丝丝来自遥远西伯利亚的冷气,吹面刮耳,寒颤刺心。18岁的林金湖从扬州中学刚毕业,一直闲赋在家,备感恍惚,城里同班同学,男男女女们都被招工进了厂,有了自己的工作,领了微薄的工资,而农村户口的他自毕业后就一直闲在青砖灰瓦的农家小院里,无所事事,书是自然看不进去了,一想到茫茫人生路既无去向也没奔头,心生烦躁,日子一下子变得郁然沉重起来。
又是一日清晨,隔壁叔伯们喊他一起去村头旱田里割麦草赚公分。他刚在田埂上拉开架式,挥了几下镰刀,矮瘦精干的生产队林大勇,也是本家一叔辈,站在田埂上大声嘶喊他的名字,并朝他使劲招手。他迅速放下手中镰刀,朝林队长奔去。林队长急吼吼道:“刚接到乡政府电话,让你晌午前务必赶到乡人武部参加今年的征兵体检。”接到通知后,林金湖一路兴奋小跑了五六公里,穿过西湖乡蜀岗下的一大片农科院的种子基地,来到乡政府大院。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参军本不在自己的长远规划范围内,但是既然被通知了,也是一条出路,特别是在这茫然不知所措的日子里,也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
乡政府大院的篮球场上,各村适龄男青年们已站成一个长队,在人武部征兵干部的口令指挥下,绕着操场小跑十几圈。短短几分钟,已有一大半小伙子被刷:跑步歪八字脚的、佝偻着背的、秃发癞头的、斜眼歪嘴的、气喘吁吁明显体力不支的,统统半途被剔出了队伍。
林金湖一直跑到最后,一米八三魁梧结实的身块,黑黢黢健康的皮肤,让他鹤立鸡群显得那么优越,以及档案表上备注的高中文化学历,引起了征兵干部们一致赏识争抢。
当年十二月,住在蜀岗北坡的林金湖家收到了大红的入伍通知书,寒冬腊月,在乡亲们敲锣打鼓欢送中,林金湖穿着绿色部队制式大棉袄,带着鲜艳的大红花,登上了接兵的绿皮卡车,参军入了伍。
卡车一路北下,首先把他们运送到皖北大别山深山老林里一个新兵团,上午半天抬石头修建水库,下午半天军事训练,晚上学习政治理论,一边劳动一边训练,强化完成了新兵的体能训练和纪律养成。
隔年1976年的春天,高中文化的林金湖北去分配在距唐山二百多公里,海拔一千三百五十米的延庆县佛爹山顶上的雷达站,做了一个雷达观测技术兵。
1976年,7月的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