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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囚犯一个挨一个,铁链磨破了脚皮,磨红了手腕,头发里粘着树枝,肩头的衣服破破烂烂,锤头丧气的走着。只要走慢了,官兵就一鞭子抽打下去,然后整个人歪歪斜斜,欲倒未倒。怎样做都是两难。沈璧君看着他们,一开始觉得要是他倒下去就好了。可后来,发现若人都倒下了,其他人只能越发惊恐,不可能走下去的。如此负重,倒还能存活一时。可这一时,又能如何呢?终点不都是苦寒牢狱之地吗?路上被折磨得力气全无,到了目的地,依旧走不出黑暗。

    “他们犯了什么罪呀。”沈璧君问。

    “不知。”车夫摇摇头。

    这话被刚好骑马过来的公孙琪听见了。他是来告诉他们停下让路的,顺便看看沈璧君怎么样。“就是一点小错,看见那个满脸胡子,脖子上有两颗痣的人了吗?”

    沈璧君点点头。

    “他原来在街头卖猪肉的,我妈做饼经常去他那里买猪肉,我也认识。可你瞧我现在,窝囊得连只敢让路,连招呼都不敢上去打一个。”

    “别这么说。他们这一路还有多远?”刚问完,沈璧君就后悔了。一路有多远,这是什么话?难不成他们去的是纸醉金迷的酒池肉林吗?是真正能放下心来过活的地方吗?都不是吧。

    她叹了口气,揉揉眼睛。希望他们走过来时,神情不要冷漠,不耐烦。她希望当他们不自觉地,不知为何抬起头看来到他们这样正在享乐的人,她的眼神是鼓励的,是信任的,哪怕姿态难免居高临下。

    “我不该同情囚犯的,这不是件好事。”公孙琪说。

    “啊,我之前也刚这么想。”沈璧君说。

    “是吗?你真这么想?”

    “对呀。”

    囚犯过来了。他们没抬头。他们避免了眼神的交流。

    他们走后,沈璧君远远追随他们看去。看了许久,她仿佛明白了。她并不是同情囚犯,而是对一个毫无污点的人渐渐落入囚犯境地,成为囚犯如此这一种过程感到痛苦。这样的过程让人心惊胆战,不敢回味,更不敢放在心头,隔三差五拿出来揽镜自照,作为反省。因为它太痛苦了,太负面,处处透着肮脏c认命与苟且偷生的意味。与人的理想格格不入。但她庆幸看到他们,更庆幸自己没有因为看到这些,就觉得自己的生活要遭到破坏,这些东西要像洪水猛兽一样要弄脏自家的地毯。

    她不过是好好看着它,承认它,然后装进心底。

    “走吧。”公孙琪一声令下,人马又启程了。

    在最后一刻,她又回头望了一眼。在她心里,她努力把囚犯看作人,哪怕他们现在猪狗不如,任人打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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