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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云生在村中,离着太和山不远,村众人多以耕种、纺织、狩猎为生,收获的东西留下自己需要的,大都定期往隔壁镇上售卖。余云时常会央求父亲带他去镇上,镇上比村子里大上许多,也热闹许多,人来人往。

    村中最富有的精通酿酒的王家的老大王庄,腰间总是会缠一贯钱,走起路来哐当哐当的响,见着人还会将头扬起、黝黑的胸膛挺起、步子迈大,铜钱就摇得更响了,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此人虽然喜爱显摆,平时待人还算不错,东家西家也总会去他家讨两碗酒喝,他也总是笑眯眯地拿出酒来。

    但当王庄进镇子里,铜钱便收起来了,为人也恭谨了许多。爹告诉余云,镇上如王庄这样有钱的人数不胜数,余云便经常想去镇里看看,哪怕只有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余云也觉得非常新鲜。

    现在到了昌黎城,也是余云第一次入城,第一次见着城门口有守卫,见到沿着河流铺开的店铺、客栈、摊子,街上的行人穿着他到了太和派才能见识的名贵布料织造的衣服,有碧瓦朱甍、雕梁画栋,屋檐上雕着栩栩如生的不知名神兽,还有些人出门不走路不骑马,要用轿子抬,这对他而言就更新奇了。

    向飞说他加入了太和派,只要好好练功前途必定不可限量,但他还是无法控制自己想要看到更多有趣的事儿的心,每晚都在几近半夜才回客栈歇息。

    在昌黎内边养伤边游玩了两天,却再也没见过那天城门口的任性姑娘,此时余云想见她倒不是出于怨恨,只是想知道她为何要女扮男装。但想了想女子可能的身世,又断了这个念头,也许今生都难得再相见了。怀着一丝遗憾和几分兴奋与不舍,在第三天清晨的曙光照进这座城之前,余云就和向飞一起从东门离开了。

    再次骑马上路,沿着久未修整长满杂草的道路向东行去,不疾不徐行得半日,路上来往行人已是极少,终于到了乌山镇,这也是前进路上最后一个村镇,往北便是横亘东西的栖云山,越过栖云山,就是群山拦路,再无人烟。

    二人在此购置行装干粮,匆匆上路,在深夜降临前披星戴月翻过了栖云山,在山脚旁寻了一处干爽通风的空地,周围撒上硫磺,支起帐子,睡了过去。

    待天明,收拾好行囊,在余云连绵的哈欠声中,继续沿着北边行去。清晨时刻,山林间的雾气多到了看不清眼前的程度,只能依稀看到一些山的轮廓,连太阳也只有一个朦胧的影子挂在天上,勉强可以依靠来辨认方向。

    明明是夏天,露水打湿了长衫,竟有说不出的刺骨寒意。余云打了个寒颤,搓了搓双臂,道:“师叔怎么会找到这么个地方苦修,没有一个人,只有花草树木,难道都不用说话的么。”

    向飞抬头看了看天,将手中简易标注了山的方位的地图展开,对余云道:“古之有大才者,或有惊艳绝伦之天赋,或有超凡脱俗之意志。后者说的便是你的师叔,能想人之不敢想,为人之不可为。若叫我在这诡寂地方待上两三个月,我定是要疯的。”

    余云心想,自己一天不说话就憋得慌,只能与虫鸟对话,与日月作陪,只消三两天自己就会遭受不住了。

    向飞指着前路道:“穷烟山就在前方,我们就快要到了。”彼时太阳升到中天,雾气逐渐散去,吹来的风中带着些许燥热,树林中不时传来声响,也不知多少野兽藏身其中。

    在淡薄的雾气中向前行去,对面却突然现出二人一马三个身影,余云心中惊讶,这等山高水远,怎么可能会有别人。待走得近些,才看清楚来者都不是他认识之人,左边一人牵着马,戴顶草帽,蒙着黑面巾,着一身黑色紧衣,包裹着的身躯粗武有力,背后背一把阔刃剑,剑身长逾三尺三寸,柄长九寸,绝非一般人所能使用,龙行虎步,顾盼间神采奕奕,也一时辨别不出他的年纪。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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