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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系氏族子女也从母姓,《说文·女部》:“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生天子,因生以为姓。”说明从生母而姓,《说文·女部》所列的古姓,如婚c嬴c妫c妘c姺c燃c妞c娸c媀c妄c娥c娃c姒c婤c始c嫪c姜c姬等,皆从女,由此可知是母系氏族的姓。

    海南岛黎族的“合亩制”地区,虽然早已过渡到父系大家庭时期,但仍然保留从母居的母系氏族社会习俗,女子出嫁后,她和娘家的关系仍十分密切,女子出嫁不久即回娘家,住居在“寮房”里,和其他不同血缘关系的男性来往,直至怀孕,才回夫家,丈夫死后,她就要回到娘家,和亲生父母或兄弟一起生活,儿女除了年龄太小的以外,一般都不带回娘家,亲兄弟照顾死了丈夫的姊妹的生活,并认为是一种义务,在夫家时,妇女不为丈夫缝补衣服,却为她的亲兄弟缝补衣服,丈夫对此毫无怨言,黎族认为女子虽然出嫁,但她们仍然和娘家同一祖宗,即同鬼(同归),妇女不和她的丈夫同一祖宗,即不同鬼,患病做鬼之时,巫师念的是妇女娘家祖先的姓名,而不是丈夫家祖先的姓名,病重临死之前,必须抬回娘家,埋葬时由她的亲兄弟抬棺,并埋在娘家的公共墓地,她的遗物也归娘家的亲兄弟所有,埋葬以后,娘家杀牛招待亲属喝酒,同一“合亩”的人,即有血缘关系的人,要停止生产,丈夫家虽然也杀牛宴请亲属,但隆重的程度远比不上娘家,这是因为妇女与丈夫家不同鬼的缘故。

    我国各民族妇女在生产和生活中占重要地位的记载甚多,如台湾高山族,番族以女承家务,凡家务悉以女主之,故女作而男随焉,番妇耕稼备尝辛苦,或襁褓负于扶犁,男则仅供馌饷(送食物),再结合獠人的产翁习俗看,妇女在生产上占主要地位更是明显,南方獠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饮食皆乳妇,稍不保护,生疾亦如孕妇,妻反无所苦,炊爨樵苏自若,这些都反映出母系氏族社会中的女权制,母系氏族的女首领对于氏族内外的纠纷负有调解的责任,并具很大的权威性。《琼崖黎歧风俗图》说:“黎人习气剽悍,与其同类一言不合,持弓矢标枪相向,有不可遏抑之势,若得妇人从中一间,则怡然而解。”解放前,黎族合亩制地区还有这种习惯。云南怒江的僳僳族氏族间发生械斗也是由妇女出面调解讲和,按照习惯对妇女不能加以伤害。

    在氏族制度下,男女青年进入成年阶段必须经历一种成年仪式,由氏族首领主持,对将成年的人进行毅力和智力的考验,只有通过成年仪式,青年人才具备充当氏族正式成员的资格,并被允许参加氏族会议。

    母系氏族社会盛行图腾信仰,原始人类认为某种动c植物与氏族有一定的血缘关系,并且是他们的祖先,图腾既以氏族始祖的形象出现,永宁纳西族多以虎作为氏族的图腾,土司崇拜虎为根根,土司认为,虎是一种特殊的神,一般人是看不见的,虎的骨头大,是土司的根根,既然图腾是母系氏族的骨肉,当然被列为禁杀之列,谁打死了虎,不能自行处理,必须像抬死人似的,把虎抬进土司府,土司家好象死了父母那样悲伤,向老虎磕头,打死了虎的猎人要受到鞭笞,轻者痛打三十大板,重者罚款,有的还要坐水牢,对虎的崇拜还有:土司以虎为姓,当地以虎为地名,以虎头或虎为标志等等。

    纳西族的图腾不限于老虎一种,在当地达巴口述的《创世纪》中,就有其它的图腾遗迹,其中有这样一段叙述:“热那甫的女儿多,不愿把车红吉吉美嫁给他,又想出了一个办法,把他的女儿化了装,有的变成了老虎,有的变成了豹子,有的变成了猴子,有的变成蛇,各种野兽都有了,叫从的吕一去捉,捉住哪个哪个就嫁给他”。这些女儿,就是由同一个氏族分衍下来的女儿氏族,化装的野兽就是氏族的图腾标志,他们之间不能通婚,但是可以与从的吕一所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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