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过不去的。回头再看的时候,觉得过往其实什么也不是,可是经历过总是好的,就好像一个人得了荨麻疹c水痘,整天的要躺在床上,可是一生只需要一次就好了,不是吗,过去了,就有了抵抗力,所以再经历过这样一段时间后,忽而,我的失眠症好了,每天都开始很困很困,代开始以为是我生病了,后来发现,是再补觉,什么事都变得快乐了起来。”
下班以后,我在黄昏里走路,然后一个人去散步,直到走在旁边的人变得隐隐绰绰,夜风习习。公园里的人很多,所有的人都有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或者理由,他们是一类人,喜欢安静的健康的生活的一类人,我时常揣测他们从这个公园里走出去会做什么,哦,那时候应该已经很晚了,该睡觉了,那么他们应该都睡的很好,因为他们足够安静和健康啊,所有他们没有心魔。我羡慕一类人,每天儍吃儍喝的生活,不在乎生活的质量只要快乐就好,他们是纯净的,没有什么目标也没有太多的想法,简简单单,其实最好了。有心魔的人,大概心魔都是在黄昏以后,天亮以前出现。消除心魔又需要花太久的时间,当然不否认这些时间是一个成长的历程。
亲爱的路人
那天是雪天,再见时,却也是雪天。我们都白了头,却只是略微打了招呼,说了句:“你也在这里啊。”然后笑笑,各自天涯。
题记
认识晴朗那天算是个意外,我坐在咖啡屋缓缓的读一本很厚的书,书写的不算有什么趣味,更何况是同行码字的我在看。对面的桌子上坐着位同样读书的男孩子,和我拿一样的书,不过他看起来比我认真许多。
咖啡又续了一杯,午后的阳光很暖,光线淡淡的从玻璃窗照进来,刚好可以达到隐约朦胧的氛围。书读了一半,觉得甚为无趣儿,抬起头时,那个读书的男孩子已经走了。想想好像也无事可做,因为文思已经枯竭许久,找不到灵感,便大片的搁置了,索性又坐了一会儿。咖啡店里的门头上挂着一串铃铛,门一推,那铃铛就随着风叮铃铃的响动,喜欢这种声音,就好像一股奇特的轻灵从风里划过去。随着一阵铃铛响动,那个男孩子又折返了回来,以为大概是忘记什么东西了,结果他走向了我,对我说:“好像在哪里见过你,是xx文坛吗?”我楞了半晌,想要否定,但是又承认了。他说:“挺喜欢你的文,可惜你总是很久才更一次的。”我表示抱歉说很久都很忙的。他自我介绍了许多,比如他是个记者,以及详细的各种自我情况,当然还有他的名字“晴朗”。我喜欢这样的名字,干净纯粹也舒服,比起那些花里胡哨的只图个好听的有意义许多。他留了我的联系方式,当然,我并没有想过他会打给我,也许,就算打给我,我也会觉得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罢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挺忙,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全部都是密密麻麻的程序,对于我的大脑来说,算是脑洞打开也赶不上大家的高智商与高强度的大脑,所以,在公司我是垫底的但是同样的我是要加班的。那是,一个加班到很晚的深夜,几乎不想去看时间了,因为通宵的时候看时间只会觉得时间更加难熬。冲了杯咖啡,又打开xx文坛,更新了一点东西,但是不凑巧的是,停电了。打开手机,用勉强的电筒的光照亮四周,才算收拾好打算回家。站在马路边,打算打一个车回去,就这时,从某一辆车里探出个脑袋来,朝我打招呼,自然是有些慌张的,深夜的街道多少让人有点恐慌。就在我焦急万分的恨不得拔腿就离开的时候,晴朗就出现在我面前,问我说:“给你打招呼,怎么不理我。”我总算看清了他,也算是放下心来,那天,他送我回家,然后说:“总是这样熬夜吗,今天的文还算不错。”大概是太累了,随便的应承下,就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发现自己还坐在车里,旁边就是晴朗似笑非笑的脸。我问